【要闻】安庆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新办法将从4月份开始实行
据安庆电视台“天天直播”报道,4月1日起安庆将执行新制定的《安庆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费基准将进行调整。
《办法》将物业服务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一等级对应的收费较安庆市现行的收费标准基准价均略有提高:
《办法》还规定,车辆停放收费根据《关于明确市区住宅小区停车位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标准执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执行公务及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提供配送、维修、安装、邮寄服务等临时停放车辆收取停车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对人员、车辆实行出入证件管理的,应当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每户免费配置4张门禁卡或出入卡(汽车每辆配置1张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费用。
根据该《办法》,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前应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务票据。物业服务企业每年3月底前,向业主、物业使用人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上年度利用业主共用、共有设施经营收益和支出情况,以及单列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该《办法》自今年4月1日实施,实施前双方已签订委托合同且未到期的,按合同约定执行;住宅小区在未按《安徽省地方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确定服务等级前,按之前收费标准执行。
【该新闻线索由三期23栋业主杨先生提供,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