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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网新版《药品管理法》重新定义假药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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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网:《我不是药神》中主人公代购境外药物这一故事以及今年聊城假药案引发各界对代购境外药物这一问题的普遍关注。代购境外新药算不算是假药,该不该处罚?假药的界定范围是什么?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回应了这个问题。
此次修订就假药的范畴进行了新的定义:假药是指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另外还明确了劣药的范围: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和辅料的药品以及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1药网:值得注意的是,国内未批的进口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于处罚。
1药网:法国施维雅公司医学顾问王思名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药品管理法的这次调整,从管理层面无疑是一项进步,也顺应了《我不是药神》电影上映后带来的民意,体现了相关部门与时俱进的工作态度。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法规调整之后并不意味着国外上市药物就可以无门槛地进入国内进行销售,依然有几个大前提需要注意。
“首先,免责免罚的第一个前提是‘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或者延误诊疗’。很多处方药如果使用不当是会造成严重后果的,而代购或者销售这些药物的人,绝大多数不具备处方资格,一旦因为用药问题给患者造成伤害,依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免责免罚的第二个前提是‘少量’。具体多少算少量?是按照销售金额来算还是数量来算呢?因此在执行层面具体怎么去定义‘少量’,也需要相关部门的磨合。一种可能是参考海关查代购的状态:没有特别明确的标准,但代购群体会和管理部门达成一个心照不宣的平衡。”王思名说道。
1药网:新修订的《新药品管理法》全程贯穿了“四个最严”要求,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上市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发挥法律的最高权威作用,再次筑起公众用药安全的制度堤坝。王思名表示,药品的管理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从生产、物流到使用,每一个环节出问题都有可能给患者带来影响。而这些问题,是个人很难去把控的。近年来我国药物上市的节奏在不断加快,结合这次法律的调整,我相信在未来“药神”这样的故事将发生的越来越少。


1楼2020-02-28 18: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