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19年浙江省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11个设区市为子总体,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共抽取1293个村级单位为调查样本,调查人口30余万人。现将根据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全省2019年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5850万人,与2018年末常住人口5737万人相比,增加113万人。
二、城乡构成
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4095万人,农村人口为1755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70.0%,与2018年相比,上升1.1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004.7万人,占总人口的51.4%;女性为2845.3万人,占总人口的48.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6。
四、年龄构成
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5岁的人口为824.9万人,占总人口的14.1%,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16-59岁的人口为3820.0万人,占总人口的65.3%,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205.1万人,占总人口的20.6%,比上年上升1.0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30.7万人,占比为14.2%,比上年上升0.6个百分点。
五、自然增长状况
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为60.9万人,死亡人口为32.0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为28.9万人。出生率为10.51‰,死亡率为5.52‰,自然增长率为4.99‰。与2018年相比,出生率下降0.51个千分点,死亡率下降0.06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45个千分点。
六、各市主要数据
一、常住人口
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5850万人,与2018年末常住人口5737万人相比,增加113万人。
二、城乡构成
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4095万人,农村人口为1755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70.0%,与2018年相比,上升1.1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004.7万人,占总人口的51.4%;女性为2845.3万人,占总人口的48.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6。
四、年龄构成
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5岁的人口为824.9万人,占总人口的14.1%,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16-59岁的人口为3820.0万人,占总人口的65.3%,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205.1万人,占总人口的20.6%,比上年上升1.0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30.7万人,占比为14.2%,比上年上升0.6个百分点。
五、自然增长状况
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为60.9万人,死亡人口为32.0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为28.9万人。出生率为10.51‰,死亡率为5.52‰,自然增长率为4.99‰。与2018年相比,出生率下降0.51个千分点,死亡率下降0.06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45个千分点。
六、各市主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