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民政局 平遥县红十字会 关于接受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捐助的公告。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以有效方式开展抗击疫情行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平办发〔2020〕4号),平遥县民政局和平遥县红十字会将依法接受各类组织、企业以及个人捐款捐物,现公告如下:
一、平遥县民政局接受捐助资金方式:
名 称:平遥县民政局
账 号:1400 1707 3580 5991 2322
卡 号:6232 5103 4004 2485(此卡号支持支付宝转账)
开户行:建行平遥柳根路支行
平遥县民政局 联系人:田 鹏(13593085727)
李小斌(18235461490)
二、平遥县红十字会接受捐赠方式:
1、名 称:平遥县红十字会
账 号:1400 1707 3580 5991 3007
开户行:建行平遥柳根路支行
2、平遥县红十字会接受捐物(主要包括:帐篷、急救护理包、体温测试仪、N95口罩、防护面罩、医用手套、消毒液等)。
平遥县红十字会 联系人:王晓俊 13834085806
郝红兵 13593098938
刘润梅 18735409003
平遥县红十字会 地 址:平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701室
平遥县民政局 平遥县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6日
来源:平遥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1-26
相关链接
http://www.pingyao.gov.cn/xwzx/xwzxgsgg/content_158811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以有效方式开展抗击疫情行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平办发〔2020〕4号),平遥县民政局和平遥县红十字会将依法接受各类组织、企业以及个人捐款捐物,现公告如下:
一、平遥县民政局接受捐助资金方式:
名 称:平遥县民政局
账 号:1400 1707 3580 5991 2322
卡 号:6232 5103 4004 2485(此卡号支持支付宝转账)
开户行:建行平遥柳根路支行
平遥县民政局 联系人:田 鹏(13593085727)
李小斌(18235461490)
二、平遥县红十字会接受捐赠方式:
1、名 称:平遥县红十字会
账 号:1400 1707 3580 5991 3007
开户行:建行平遥柳根路支行
2、平遥县红十字会接受捐物(主要包括:帐篷、急救护理包、体温测试仪、N95口罩、防护面罩、医用手套、消毒液等)。
平遥县红十字会 联系人:王晓俊 13834085806
郝红兵 13593098938
刘润梅 18735409003
平遥县红十字会 地 址:平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701室
平遥县民政局 平遥县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6日
来源:平遥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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