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中级法院副院长吕文柱受贿329.814579万元。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吕文柱先后利用担任济宁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济宁市华安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郝秀建等单位或个人在案件审理、业务承揽、职务晋升、设备采购、人员招聘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子吕宜闻(另案处理)、其妻谯英红(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上述26家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9.814579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1.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市华安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鸿阳机械有限公司在参与司法竞拍、银行贷款、定点加油、费用结算、案件审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08年8月至2017年春节前,先后5次收受济宁市华安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全民给予的人民币共计86万元。
2.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中院原执行局副局长郝秀建在个人职务晋升及于继洪、张子富、邹城市明云车辆停放配载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1年3月至2017年6月,先后9次直接或通过吕宜闻收受郝秀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64万元。
3.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鲁抗天颐工贸有限公司中区分公司在资产拍卖方面提供帮助。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先后3次直接或通过吕宜闻收受济宁鲁抗天颐工贸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华君、济宁鲁抗天颐工贸有限公司中区分公司负责人宗素芹及邵明磊给予的人民币共计42.5万元。
4.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高新区文竹阁红木家俱楼在济宁中院办公家具采购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1月,通过吕宜闻收受该公司负责人谢艳梅代为支付的购车款、车辆购置税、保险共计人民币19.812879万元。
5.2009年至2014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天恒星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业务承揽方面提供帮助。2009年中秋节前至2014年中秋节前,先后12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承果给予的人民币14万元,代为支付的萨克斯管购买款5.5万元,共计人民币19.5万元。
6.2007年至2011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火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兖州火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07年5月至2011年7月,先后2次通过谯英红收受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岭给予的人民币6万元、代为支付的购房款12.9万元,共计人民币18.9万元。
7.2013年至2018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中油石化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春节前至2018年6月,先后5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兰来领给予的价值2.5万元盔犀鸟手串一串、价值0.6333万元和田玉观音挂件一个、价值3.4167万元翡翠玉观音挂件一个、价值6.8333万元翡翠手镯一只、价值2.55万元翡翠弥勒佛挂件一个、价值1.1375万元和田玉手把件一个,共计折合人民币17.0708万元。
8.2009年至2018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原行长王中兴在案件审理、司法辅助人员考录等方面提供帮助。2009年8月至2018年6月,先后4次收受王中兴给予的人民币12万元、0.6万美元、面值0.5万元的贵和购物卡2张,共计折合人民币16.7821万元。
9.2010年至2012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子公司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10年春节前至2012年春节前,先后6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虢洪增给予的面值0.2万元的银座购物卡10张、人民币10万元,共计人民币12万元。
10.2010年至2015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执行案件中提供帮助。2010年春节前至2015年12月,先后9次收受该行副行长张衍珍给予的价值2.07万元的2012版熊猫普制套装金币1套、价值1.7133万元的2013版熊猫普制套装金币1套、价值0.835万元的2015版熊猫普制套装金币1枚、面值0.2万元的贵和购物卡6张,共计折合人民币5.8183万元。
11.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工程款拨付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春节前至2017年中秋节前,先后12次收受该公司经理李瑞国给予的人民币2.5万元、面值0.3万元的银座购物卡4张、面值0.2万元的银座购物卡1张、面值0.5万元的银座购物卡2张、面值0.5万元的贵和购物卡1张,共计人民币5.4万元。
12.2009年至2010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济宁分所、山东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09年5月,收受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济宁分所法定代表人李志文给予的人民币4万元。
13.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长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欣在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先后3次直接或通过谯英红收受孙欣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面值0.2万元的贵和购物卡5张、面值0.5万元的贵和购物卡2张,共计人民币3万元。
14.2010年至2014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迪尔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兴迪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10年中秋节前至2014年春节前,先后6次收受迪尔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锡玉给予的面值0.2万元的贵和购物卡2张、面值0.5万元的贵和购物卡2张、人民币1万元、价值0.5625万元的普洱工艺茶饼1个,共计折合人民币2.9625万元。
15.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鑫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常庆功在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先后2次直接或通过吕宜闻收受常庆功给予的面值0.5万元的贵和购物卡5张,共计人民币2.5万元。
16.2011年至2018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在公务车辆保险业务方面提供帮助。2012年春节前至2018年中秋节前,先后15次收受该公司经理冯玉鹏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面值0.1万元的贵和购物卡14张,共计人民币2.4万元。
17.2012年至2013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经典音响器材有限公司在济宁中院灯光音响业务承揽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中秋节前,收受该公司经理徐继革给予的音响一套,价值人民币2.168万元。
18.2014年至2015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职工刘秋林在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15年9月,通过谯英红收受刘秋林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19.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运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济宁中院保安服务项目承揽方面提供帮助。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先后2次通过吕宜闻收受该公司总经理邱连省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20.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信昌置业有限公司在案件执行方面提供帮助。2016年年底,收受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杜留记给予的面值0.5万元的山东一卡通购物卡2张,共计人民币1万元。
回复删除|1楼2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吕文柱先后利用担任济宁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济宁市华安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郝秀建等单位或个人在案件审理、业务承揽、职务晋升、设备采购、人员招聘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子吕宜闻(另案处理)、其妻谯英红(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上述26家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9.814579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1.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市华安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鸿阳机械有限公司在参与司法竞拍、银行贷款、定点加油、费用结算、案件审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08年8月至2017年春节前,先后5次收受济宁市华安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全民给予的人民币共计86万元。
2.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中院原执行局副局长郝秀建在个人职务晋升及于继洪、张子富、邹城市明云车辆停放配载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等方面提供帮助。2011年3月至2017年6月,先后9次直接或通过吕宜闻收受郝秀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64万元。
3.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鲁抗天颐工贸有限公司中区分公司在资产拍卖方面提供帮助。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先后3次直接或通过吕宜闻收受济宁鲁抗天颐工贸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华君、济宁鲁抗天颐工贸有限公司中区分公司负责人宗素芹及邵明磊给予的人民币共计42.5万元。
4.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高新区文竹阁红木家俱楼在济宁中院办公家具采购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1月,通过吕宜闻收受该公司负责人谢艳梅代为支付的购车款、车辆购置税、保险共计人民币19.812879万元。
5.2009年至2014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天恒星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业务承揽方面提供帮助。2009年中秋节前至2014年中秋节前,先后12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承果给予的人民币14万元,代为支付的萨克斯管购买款5.5万元,共计人民币19.5万元。
6.2007年至2011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火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兖州火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07年5月至2011年7月,先后2次通过谯英红收受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岭给予的人民币6万元、代为支付的购房款12.9万元,共计人民币18.9万元。
7.2013年至2018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中油石化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春节前至2018年6月,先后5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兰来领给予的价值2.5万元盔犀鸟手串一串、价值0.6333万元和田玉观音挂件一个、价值3.4167万元翡翠玉观音挂件一个、价值6.8333万元翡翠手镯一只、价值2.55万元翡翠弥勒佛挂件一个、价值1.1375万元和田玉手把件一个,共计折合人民币17.0708万元。
8.2009年至2018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原行长王中兴在案件审理、司法辅助人员考录等方面提供帮助。2009年8月至2018年6月,先后4次收受王中兴给予的人民币12万元、0.6万美元、面值0.5万元的贵和购物卡2张,共计折合人民币16.7821万元。
9.2010年至2012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子公司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10年春节前至2012年春节前,先后6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虢洪增给予的面值0.2万元的银座购物卡10张、人民币10万元,共计人民币12万元。
10.2010年至2015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执行案件中提供帮助。2010年春节前至2015年12月,先后9次收受该行副行长张衍珍给予的价值2.07万元的2012版熊猫普制套装金币1套、价值1.7133万元的2013版熊猫普制套装金币1套、价值0.835万元的2015版熊猫普制套装金币1枚、面值0.2万元的贵和购物卡6张,共计折合人民币5.8183万元。
11.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工程款拨付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春节前至2017年中秋节前,先后12次收受该公司经理李瑞国给予的人民币2.5万元、面值0.3万元的银座购物卡4张、面值0.2万元的银座购物卡1张、面值0.5万元的银座购物卡2张、面值0.5万元的贵和购物卡1张,共计人民币5.4万元。
12.2009年至2010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济宁分所、山东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09年5月,收受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济宁分所法定代表人李志文给予的人民币4万元。
13.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长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欣在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先后3次直接或通过谯英红收受孙欣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面值0.2万元的贵和购物卡5张、面值0.5万元的贵和购物卡2张,共计人民币3万元。
14.2010年至2014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迪尔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兴迪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10年中秋节前至2014年春节前,先后6次收受迪尔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锡玉给予的面值0.2万元的贵和购物卡2张、面值0.5万元的贵和购物卡2张、人民币1万元、价值0.5625万元的普洱工艺茶饼1个,共计折合人民币2.9625万元。
15.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鑫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常庆功在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先后2次直接或通过吕宜闻收受常庆功给予的面值0.5万元的贵和购物卡5张,共计人民币2.5万元。
16.2011年至2018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在公务车辆保险业务方面提供帮助。2012年春节前至2018年中秋节前,先后15次收受该公司经理冯玉鹏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面值0.1万元的贵和购物卡14张,共计人民币2.4万元。
17.2012年至2013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经典音响器材有限公司在济宁中院灯光音响业务承揽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中秋节前,收受该公司经理徐继革给予的音响一套,价值人民币2.168万元。
18.2014年至2015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职工刘秋林在案件审理方面提供帮助。2015年9月,通过谯英红收受刘秋林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19.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济宁运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济宁中院保安服务项目承揽方面提供帮助。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先后2次通过吕宜闻收受该公司总经理邱连省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20.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吕文柱利用担任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信昌置业有限公司在案件执行方面提供帮助。2016年年底,收受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杜留记给予的面值0.5万元的山东一卡通购物卡2张,共计人民币1万元。
回复删除|1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