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之窗网讯 范波)12月10日上午,营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整治三轮车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解读了《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取缔主城区内从事营运活动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通告》。营口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涛、营口市民政局副局长淡华营、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张勇、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保障中心副主任徐志绘、营口市司法局副局长任丽梅出席了发布会并做了相关介绍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为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彻底解决主城区内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残疾人机动专用车非法载客营运、违法上路行驶,对道路通行、市容环境、群众人身安全等方面影响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辽宁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在征求了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后印发了《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取缔主城区内从事营运活动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通告》。
《通告》明确了取缔范围为我市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限白庙子、欢心甸、太和庄)行政区域,取缔的对象是从事营运活动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取缔工作分两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先对经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登记的,有人力三轮车(登记)证、准行证的车主(限取缔区域户口)主进行补偿安置,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第二阶段对非法营运的残疾人机动车进行取缔,取缔的时间和流程将另行通告。
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人力三轮车(登记)证、准行证、非机动车牌照,到所辖区政府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老边区政府办公地点:老边区路南镇白庙子村村部(路南镇中心幼儿园西院)
站前区政府办公地点:营口市西市区科园路25号(站前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西市区政府办公地点:营口市西市区世纪路南110号(原西市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彻底解决主城区内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残疾人机动专用车非法载客营运、违法上路行驶,对道路通行、市容环境、群众人身安全等方面影响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辽宁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在征求了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后印发了《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取缔主城区内从事营运活动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通告》。
《通告》明确了取缔范围为我市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限白庙子、欢心甸、太和庄)行政区域,取缔的对象是从事营运活动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取缔工作分两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先对经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登记的,有人力三轮车(登记)证、准行证的车主(限取缔区域户口)主进行补偿安置,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第二阶段对非法营运的残疾人机动车进行取缔,取缔的时间和流程将另行通告。
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人力三轮车(登记)证、准行证、非机动车牌照,到所辖区政府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老边区政府办公地点:老边区路南镇白庙子村村部(路南镇中心幼儿园西院)
站前区政府办公地点:营口市西市区科园路25号(站前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西市区政府办公地点:营口市西市区世纪路南110号(原西市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