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有知晓的指教一下。我想咨询下关于社保的一些事项。本人2014年在贵州省遵义市开始缴纳职工社会保险,2016年底转入本市,转入本市后属于个人灵活参保方式至今年10月份,灵活参保期问只缴纳了社会保险部分,其中医疗和失业未缴纳。如果再次就业于省外。特咨询:1 未从本市将社保转移省外,如今单位缴纳是否可直代缴纳。2 新的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时,其中的医疗保险费用是否可续接?或是否可补缴以前停缴的医疗保险费费用?3 关注并绑定广元人社之窗后只能查询到个人参保基本信息,如何查询个人帐户余额和已缴费年限?为什么查询基本信息中只是填写个人灵活缴纳起的日期?4 因本人是每年一次缴清社会保险部分(医保未缴纳)现如今新的工作单位缴纳,本年度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就有两个月费用冲突,该如何处理?望详细介绍为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