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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答题专用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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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答题专用贴】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9-10-22 10:36回复
    【本国概况】
    澳大利亚联邦(英语:The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简称“澳大利亚”(Australia)。其领土面积7692024平方公里,位于南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四面环海,是世界上唯一国土覆盖一整个大陆的国家,因此也称“澳洲”。拥有很多独特的动植物和自然景观的澳大利亚,是一个奉行多元文化的移民国家。
    【河流】
    墨累河和达令河是澳大利亚最长的两条河流。这两个河流系统形成墨累-达令盆地,面积100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大陆总面积的14%。最长河流墨累河(MurrayRiver)长2589千米。艾尔湖是靠近大陆中心一个极大的盐湖,面积超过9000k㎡,但长期呈干涸状态。
    【海洋】
    澳大利亚(Australia)位于南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由澳大利亚大陆和塔斯马尼亚岛等岛屿和海外领土组成。它东濒太平洋的珊瑚海和塔斯曼海,西、北、南三面临印度洋及其边缘海。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独占一个大陆的国家。
    澳大利亚东部隔塔斯曼海与新西兰相望,东北隔珊瑚海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和索罗门群岛相望,北部隔着阿拉弗拉海和帝汶海与印度尼西亚和东帝汶相望。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9-10-2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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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际河流是流经数国、通洋、根据国际条约对一切国家船舶开放的河流吗?
      将国际河流定义为上述概念,在一定程度解决了一国领土外河流的通航权问题。国际河流的法律地位与多国河流不同,其法律地位由专门国际条约确定,旨在允许外国商船的自由通航。但随着各国对国际河流航行之外的其他功能关注度的增强及河流的经济利用方式的增多,单纯的国际河流的概念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学者们开始研究新形势下的国际河流的概念。“国际流域”突破了“航行”这一基本要素,为国际河流的全面开放提供了理论基础,但这一概念并未在国际社会达成一致,反对“流域”概念者认为其忽视了水道的特殊性,也忽视了每一案件的特殊情况,主张采用笼统的“国际水道”的概念。对国际河流概念的不同意见体现了各国之间不同的利益之争,但总之,一味强调河流“可航性”的概念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是不利的,国际河流的多功能属性以及在各国对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的需求之下,这一传统概念必然得到修改与突破。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9-10-26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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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国际性可航水道与国际河流关系
        1921 年《国际水道非航行用途的国际规则》采用“国际水道”这个名称,但未界定其定义。1921 年,第一个专门性的普遍性国际公约《国际性可航水道制度公约及规约》亦采用了“国际水道”这个术语,并将其定义为 :“一切分隔或流经几个不同国家的通海天然可航水道,以及其他天然可航的通海水道与分隔或流经不同国家的天然可航水道相连者。”从这一定义来看,国际水道强调的仍然是“可航性”,可见,这一时期国际水道的主要功能仍是航行,这一概念的出现是应当时社会经济发展须充分发挥国际水道的航行运输功能以便加强国际合作及扩大国家间的贸易往来之需。长期以来,国际法律文件对于“国际河流”和“国际水道”是通用的,两者并无实质区别,调整对象也未发生实质变化,都是国际航道。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9-10-26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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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大利亚与《海洋法公约》
          1982年,联合国颁布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该《公约》允许各国从本国海岸线出发建立200 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作为一个岛国,澳大利亚的边防战略很大程度上是海洋战略。除了澳大利亚首度直辖区外,所有的州和地区都有海岸和港口。澳大利亚国家安全、经济和环境都暴露在外部的威胁下,这些威胁可能通过澳大利亚的港口和长达59000公里的海岸线进入到人口稀少的内陆。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澳大利亚拥有1100万平方公里的专属经济区,在这个经济区内澳大利亚也有重大的国家利益。外部的政治和经济动荡会导致偷渡到澳大利亚的现象时有发生。
          澳大利亚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声明。
          1、接受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国际法院作为解决本公约解释和适用的争端的管辖权
          2、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第一段的规定,距该公约12月10日在蒙特哥湾签订已过去的1982天,澳政府不接受任何的程序规定的第二节第九部分(包括声明中段落(a)和(b)指代的程序)对第15、74、83条关于海上边界的界定以及涉及历史问题的海湾或其名称的争端的解释或适用。


          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9-11-1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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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Todd H.Vottler教授的讲座,一方面,我了解到美国的水资源是极其丰富的,且在水资源具有非常广泛的利用、开发价值之下,州与州、国与国之间的水冲突也随之加剧。比如德克萨斯诉新墨西哥州一案,德克萨斯州向美国最高法院(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提起诉讼,控告新墨西哥州和科罗拉多州违反了里约热内卢格兰德协议(里约热内卢Grande Compact),该协议规定了里约热内卢格兰德水在这三个州的分配。德克萨斯州声称,新墨西哥州必须将水输送到德克萨斯州边境,而不是距离州边境160公里的Elephant Butte水库。
            为了避免争端,条约(compact)的作用十分之大。相关机构被赋予一些权限,在调停争端上也发挥了巨大作用。比如IBWC就有责任适用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条约并解决两国对条约问题产生的分歧,促进两国达成一致,解决两国的水冲突。这对于其他国家而言有一些借鉴意义。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9-11-2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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