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回顾和总结一下前两篇庞朴的思想
三分的四种形态:
1、三实,即三个都是实体。(三个实体间有相互克制或相互补充的关系。)
2、两实一虚,即两个实体,一个虚体。(庞朴先生举了“看不见的手”, “鸡三足”, “尧舜三眸子”的例子)
3、两虚一实。
4、正反合。
中庸的四种形式:
1、A而B;A→B
2、A而不B。符号表达:A,B∈A
3、不A不B。符号表达:¬A∧¬B
4、既A又B。符号表达:A∧B
再次基础上是“统合对立面”的三种基本样式:包、超、导。
包:对立的两方面A和B,以肯定的方式互相关联,组成的亦A亦B式的统一体。
超:对立的两方面A和B,以否定的方式互相关联,组成的非A非B式的统一体。(超越于对立双方之上。)
导:由于对立面的性质特殊,其统一者取对立双方中的一方为主,来统摄对立的两个方面,形成为A统ab的样式。(譬如善和恶,你不能用“包”的形式来统一它,亦为善亦为恶;也不能用“超”的形式来统一它,既不为善又不为恶。而只能根据价值判断,以至善来统摄善恶、主导善恶,形成一种亦包亦超式的统一样式。)
三分的四种形态:
1、三实,即三个都是实体。(三个实体间有相互克制或相互补充的关系。)
2、两实一虚,即两个实体,一个虚体。(庞朴先生举了“看不见的手”, “鸡三足”, “尧舜三眸子”的例子)
3、两虚一实。
4、正反合。
中庸的四种形式:
1、A而B;A→B
2、A而不B。符号表达:A,B∈A
3、不A不B。符号表达:¬A∧¬B
4、既A又B。符号表达:A∧B
再次基础上是“统合对立面”的三种基本样式:包、超、导。
包:对立的两方面A和B,以肯定的方式互相关联,组成的亦A亦B式的统一体。
超:对立的两方面A和B,以否定的方式互相关联,组成的非A非B式的统一体。(超越于对立双方之上。)
导:由于对立面的性质特殊,其统一者取对立双方中的一方为主,来统摄对立的两个方面,形成为A统ab的样式。(譬如善和恶,你不能用“包”的形式来统一它,亦为善亦为恶;也不能用“超”的形式来统一它,既不为善又不为恶。而只能根据价值判断,以至善来统摄善恶、主导善恶,形成一种亦包亦超式的统一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