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区逸秀雅苑小区旁边有个政府建立的小广场,离居民楼非常近,而且加上这些大妈素质不行,每次都开高音喇叭扰民,声音特别巨大,然而我多次向政府信箱写信,都是转发给了什么街道办和城管处理,完全没有作用,之后有向秀英区民警反应,民警却反馈扰民不归他们管,归城管处理,我不知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有什么用,想用就用的?最近看到安徽的民警带头处理了,想想这两个地方民警的差距就心塞。最近我在向城管反应,现场声音震天响然而城管一直反馈音量不大和什么城管处理的时候大妈积极配合,完全不处理,反馈虚假的信息,我之后还上传了视频证据,结果没有丝毫用处,还是一样的反馈没有扰民现象。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么长时间处在这种环境下都神经衰弱了,半夜经常惊醒,早上七点又被吵醒,求助大家,我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