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不是婚后共有财产。尤其是父母出资全款买的房子。说句心里话,男方加女方名字是情分,不加是本分,这种事情没道理上升到爱的高度绑架所有男性,有的男性愿意主动婚前加名字我佩服,不愿意加也是情理之中。至少就有过这种现象了,我看过一个新闻,男方偷偷把婚前父母全款买的房子只加女方的名字,九个月以后离婚,男方家里连根毛都没有,从我这里,即便是我爸妈同意加女方名字我都不会同意,不可能加女方名字,原因不说你们也清楚,现在买一套房子对于普通工薪家庭而言意味着什么?女方说要求男方有房,说永远比做来的容易,尤其是婚前女方家里要求加名字的行为,我不能说你打什么小算盘,我也不能说全中国女方和丈母娘都是骗房子假结婚。但是这毕竟是男方父母呕心沥血给儿子准备的婚房,全部的家当也许都在这里了,女方和女方丈母娘试问,凭良心换位思考,如果是你们生的是儿子,你作为男方和男方父母你愿意吗?什么都是将心比心的,对不起有点激动义愤填膺了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