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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州:“假律师”宋彦廷诈骗诉讼者,谁是他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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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9-05-03 11:55回复


    2楼2019-05-03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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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汝州市市民姚振国实名向百姓直通反映一起自己人生最恶心、最让他倾家荡产的一个案件,称自己被坑的想自杀,无法在生活下去了,并给百姓直通一份投诉书面材料。
      尊敬的百姓直通你们好:
      就在从中央到地方全国严打非法集资、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汝州市的职业放贷人宋彦廷以汝州市鼎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个人身份,仍然以民间借贷为名从事非法集资,高利放贷,暴力催收,实施套路贷手段。利用多数群众不懂法的弱点,精心设计陷阱,以“蒙、骗、坑”的手段专门坑骗亲朋好友。用暴力和勾结法院个别法官用法律诉讼手段巧取强夺他人财物。在汝州市司法局的保护下“冒充律师”欺骗诉讼者,诈骗诉讼者钱财。数年时间非法获取数千万的财富。


      3楼2019-05-0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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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2019-05-0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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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采取的非法手段是:
          一、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买卖合同,恶意制造违约。运用暴力和勾结法院法官,用法律诉讼手段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钱财、房产和车辆等财物。赚取利息已经不是他的主要目的,主要以各种套路坑骗,侵占你的钱财和抵押物来获取暴利,这是新型的黑恶犯罪。
          二、如果你已经把钱还给他了,他会想各种理由耍赖不给收据。或者自己收据丢失,他就“坏良心”不认帐。然后再去法院起诉要二次帐。
          三、“假冒律师”通过收取法律服务费来掩盖高息行为。
          四、以工商局注册的河南卓良法律服务有限公司人员和公民身份“冒充律师”诈骗诉讼者钱财。
          蒙、坑、骗的例子有:
          2016年年底汝州的姚振国经朋友介绍以3分的利息贷他20万元,先把利息从本金里扣除,还打20万的借条。宋彦廷把姚振国妹妹张庆云位于汝州市土地局后烟场家属院唯一的住房,一套家属楼做一个买卖过户合同作为抵押担保。姚振国及时的按约定封息,2017年6月份最后还本息时,姚振国找到宋的门市还钱,宋说在外地躲着不见面,故意让姚违约。原来张庆云的房子要在9月份拆迁,宋就带十余服刑释放人员,带大刀、棍棒等管制器具大白天砸开张庆云家的门,砸毁家具家电,把张巧云一家大小打出家门,让一家人流落街头,无家可归。当时报警后汝州市洗耳河派出所出警,最后不了了之。


          5楼2019-05-0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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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19-05-03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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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2019-05-03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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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2019-05-0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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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宋彦廷以民间借贷的名义向朋友靳某以3分的利息放贷6万元,先扣下三个月6000元的利息,收取300元调查费。期间作为朋友靳某给宋彦廷多次义务帮忙,让宋免遭数百万元的损失。并在2011和2014年以及2018年先后已经给他13余万元。宋彦廷收到钱后,靳让他打收条,他耍赖不打。宋彦廷以为靳没有证据,就“坏良心”昧账。2019年到汝州市法院仍然按6.6万元起诉,要求还本金和利息。此事展现了宋彦廷“混生不混熟,专坑熟人和朋友”的性格。宋利用在执行局的保护伞和关系威胁恐吓靳。
                  现在案件由汝州市法院民一庭的副厅长黄汝敏法官负责审理。有传言说宋彦廷与黄法官关系较好,但黄法官又是汝州市法院有名的“女包公”,相信她一定会审理清楚,公平公正判决的。靳某已经请律师向汝州市法院申请调查他职业放贷的证据(证据就在汝州市法院的档案室里)。向汝州市司法局申请调取相关资料证据。
                  宋彦廷就是以耍赖“坏良心”的办法,采取暴力和法律诉讼的手段实施套路贷,“蒙、骗、坑”很多亲戚朋友,发了大量的钱财,以上只是被坑的几个代表。
                  2013年汝州法院判决的宋彦廷诉赵凯歌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4年汝州市法院宋彦廷诉高永周等民间借贷纠纷案(汝州市人民法院民事案件(2014)汝民初字第651号)。
                  2013年1月4日,宋彦廷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杏归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查封房产的案子。汝州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6日作出(2013)汝民初字第122号民事调解书。
                  向纸坊镇张庄的张占文高息放贷数万元。
                  向西关经营洗化用品的邓某自2010年开始就高息放贷上百万元,常年循环放贷。
                  具不完全统计宋彦廷多年来向不特定人放款达数百起。起诉法院和申请法院执行和庭前调解的有上百起。案件在法院档案室里都存有卷宗,每一案件的被告方,都是被坑的血泪斑斑。多少被坑的人害怕他的黑恶势力,敢怒不敢言,知道他在法院有保护伞,无可奈何。
                  大家都知道宋在汝州市法院的“保护伞主要是一副院长和执行局一赵姓副局长。
                  违法开办“汝升法律服务所”
                  2017通过汝州市时任司法局局长和一名副局长及办公室主任等,违法批准他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汝州市汝升法律服务所”为法律服务所。个人独资企业按照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是不合法的。宋还在汝州市广育路康乐巷过街楼二巷悬挂“汝升律所”的牌子冒充律师事务所糊弄群众。此行为严重破坏汝州市的法律市场。以上三人是宋在司法局的“保护伞”。


                  11楼2019-05-0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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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2019-05-0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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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2019-05-03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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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2019-05-03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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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楼2019-05-03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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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楼2019-05-03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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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楼2019-05-03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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