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草案具体明确了除现行购置25万欧元房产获得黄金居留以外,希腊政府允许欧盟以外的第三国公民以以下任意一种投资方式获取黄金居留权:
1、在希腊成立公司、办事处或分支机构,注册资金40万欧元起,但不能为证券投资公司或房地产投资公司。
2、向希腊房地产公司注资40万欧元以上,同时该公司需独家投资于希腊本土。
3、在希腊银行定期存款40万欧元至少12个月,并定期续存,以延续“黄金签证”;
4、购买40万欧元及以上的等额希腊国债、商业基金(基金总资产至少300万欧元并致力于独家投资希腊房地产业)或股票。
其中,必须通过希腊的信贷机构购买债券且需持有至少3年时间。
5、向风险投资公司(EKES)收购股份或风险投资基金出资至少40万欧元,该投资基金(AIF)需专门用于投资希腊;
6、收购不得低于价值40万欧元的希腊本地的基金或其他国家的基金的股权,该基金需证明完全用于投资希腊证券市场。
7、投资在希腊经营的公司债券或政府债券至少80万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