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的腾退国家有明确的评估方式,跟集体所有制的根本就不同,更何况,各种套路等着你呢,最简单的,合同不是当时双方签字盖章相互留底,他们要求你签字,然后直接拿走;第二个,没有任何违约条款的标注,这个就头疼了;第三呢,谈判中各种洗脑,动不动就各种政策,什么给你扣大帽子,什么跟着政府对着干啦~~你直接托人好啦~~说了半天他们签字主体就是个公司~红头文件都拿不出来,纯都咳嗽;最后,国有土地性质的房子,地上物+院落是一个整体,他们会堂而皇之的跟你说,只有地上物占地面积算赔偿范围内,其他不算,哈哈~面对这种胡搅蛮缠的,根本不是谈不谈的问题,没必要浪费时间了;所以呢,之前找过在明律所,咨询出来的结果就是这样子,然后呢,普法的时候明确过了,京高院对于国有土地,地上物和院落是否都在补偿范围内,是明确的了~经过这些吧,本人感觉难度肯定有,先不要说谈判,合同上面肯定需要专业人士把关,前期谈判也是,现在北京都是采取这种擦边球的所谓“腾退”,但是老百姓可不知道,这国有土体、集体所有制土地,根据项目的性质不同,主体也好,手续也好,都是大不相同的,他们现在就是不停的再洗脑、误导人,这时候,换什么人肯定是在发生继成事实之前,吧相应的准备工作做好,如果是纯律师代理,估计是就是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了。
把这个项目的前后问题都整理好了,就知道这些问题将如何切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