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篇题为《加班做样子,领导不走我不走?形式主义加班成职场之痛》的报道引发热议。报道提到,在职场生态中,“唯时长论”“坐班不做事”“领导不走我不走”等形式主义加班屡见不鲜。这种“怒刷存在感”的现象还从线下延伸到了线上,出现“朋友圈办公”“聊天群加班”等变种。不少网友感同身受。
形式主义加班在很多地方或多或少存在。从报道内容及网友评论看,大体可分三种情况:一是投机取巧走捷径,试图通过加班博关注,给领导留下“好印象”,以期达到晋升目的;二是正常上班时间无所事事,把活拖到下班干,看似辛苦,实则利用制度漏洞牟取加班费、调休补休等私利 ;三是面对职场潜规则,害怕被扣上“不上进”的帽子,不得不跟风加班,这种情况最为常见。
应该说,大多数人加班,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为个人积累更多经验,值得肯定。但如果加班成了走形式、摆阵势、做样子,则既不能带来工作实绩,也无助于机关企事业单位长远发展,还会让真正有事业心的职工为了跟风表“上进”,疲于应付、精疲力竭。这种“加班”,无端损耗大家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对事业发展有害无益。毋庸置疑,形式主义加班当止。
值得重视的是,这种“加班”作为形式主义的表现,让基层干部苦不堪言。《人民日报》就报道过“局长办公室的灯亮着,科长的灯就不敢关,科员也得干等着”这种“一人加班、全局加负”的怪象。还有一些单位,明明可以按时下班,偏偏互相比谁熬得久、走得晚。
形式主义加班的危害显而易见,为何还有人“乐在其中”?因为一些地方或部门的考核评价机制、选人用人机制不够科学,给了投机取巧者钻空子的机会。毕竟,相较于迟到早退,形式主义加班这类“伪奋斗”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迷惑性、欺骗性。
杜绝形式主义加班怪象,关键是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考核导向,把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一方面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多听听群众的意见,杜绝“跟着感觉走”的考核方式;另一方面建立健全薪酬分配机制,让真正干事创业者的付出与回报相匹配。
此外,各级干部也要转变思想观念,不能简单把加班加点等同于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党员干部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脚踏实地、勤勉工作,不能有走捷径的想法;领导干部要关爱基层干部,多倡导劳逸结合,加班与否根据实际情况来定,避免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