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提笔写完一行日记开头必须要有的格式,一下子就不知道还要写什么。手捏着笔管放在嘴上咬,冥思了半响才在纸上开始挥毫弄墨。他写着:今天下飞机的时候美国还是白天,时差这东西真的匪夷所思啊。他写完一句话,笔尖还停顿在句末的符号旁边,留下一个黑色的墨点。他觉得不太对劲,唰唰唰的全部涂掉,重新写着:凯旋门其实也就是个好看点的门而已,但是旁边卖的冰淇淋真的好吃。
唰唰唰——又涂掉。
这样反复快要半页都是黑色的一团团线条,他没辙了,只好认命的在已经被涂得花里麻糟日记本里,工工整整的写下,吴凡。两个字。然后又在吴和凡中间加了个箭号,写了一个‘亦’。剩下的全是:我想你。我想你。我想你。我想你。我想你。我想你。
写到第七个我想你的时候,视线像透过琉璃制品看到的画面一样,糊成一片。泪水滴在最后一个歪歪扭扭的我想你上,墨迹还没有干,就被晕开了。
这是鹿晗在离开吴亦凡去旅行的第一站,写下的第一篇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