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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地点是否有限制?丨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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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9-03-22 10:56回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1年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但也有例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但另一方要起诉离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楼2019-03-25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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