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沫哲子吧 关注:12贴子:1,209

明代的私盐(徐泓)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引言
二、私盐的种类:灶私、枭私、粮私、商私、船私、官私;邻私
三、私盐盛行是主要原因:官盐价格昂贵;官盐品质低劣;官盐不能便民;缉私组织失效;
四、私盐盛行与明代后期的财政危机
五、结论


1楼2019-03-21 23:04回复
    盐课折纳货帑之后,灶户只要向政府缴纳规定的货帑,就可以自由支配工作的时间与地点;政府已不能像过去那样管制生产,想要管制私盐就更加困难了。


    2楼2019-03-21 23:05
    回复
      夫名曰灶户,未有不办盐者,今一旦折银,得以藉口卖盐纳课,将来私贩四出,孰得而阻之?奸商要藉此领银下场多买,孰得而查之?(《万历福建运司志》)


      3楼2019-03-21 23:05
      回复
        平民卖私盐,人即捕获;富室卖私盐,官亦容隐。故贫灶余盐,必藉富室,乃得私卖。富室豪民,挟海负险,多召贫民,广占卤地,煎盐私卖,富敌王侯。故盐禁愈严,富室愈横。(霍韬《盐政疏》,见陈子龙《皇明经世文编》)


        4楼2019-03-21 23:05
        回复
          沿海场灶,半属私煎,其有以归之引商者能几何?此私贩之源也。(毕自严《度支奏议》)


          5楼2019-03-21 23:06
          回复
            以无籍流民为主的秘密社会,结合地方上的大姓、土棍、豪商、私牙、官弁兵役、灶户等,组成庞大而周密的贩私集团,到处与贩,尤其官盐不到之地,枭私便乘虚而入。


            6楼2019-03-21 23:06
            回复
              成化二十一年,“准令欠债船只,依照官价上纳长芦运司盐引各一百引,于空船时回,顺带取便,变卖偿债”(叶兰《论漕运积债之害》,见陈子龙《皇明经世文编》108)


              7楼2019-03-21 23:06
              回复
                商人开中盐引,一引银四钱,嘉靖初年加到七钱,此外又有买窝刻取二钱,边上科罚或三、四钱,劝借米麦亦复二钱,每引成本约一两四、五钱。


                8楼2019-03-21 23:06
                回复
                  商私的两种途径:贿赂盐掣官多带盐斤出场;使用旧引影射私盐。


                  9楼2019-03-21 23:07
                  回复
                    邻私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销区划分不合理,不少产地与销区的组合,并不是由于地理临近,往往是因循传统以来的旧制度。


                    10楼2019-03-21 23:07
                    回复
                      商人成本的增重,是由于:(1)场价日渐高涨。(2)引价日渐增重。(3)官吏需索日渐增多。


                      11楼2019-03-21 23:08
                      回复
                        余少居昆山、常熟之间,为两浙行盐地,而民间多贩淮盐,自通州渡江,其色青黑,视官盐为善。(顾炎武《日知录》)


                        12楼2019-03-21 23:08
                        回复
                          明代户部太仓年例银表;太仓岁出入表


                          13楼2019-03-21 23:08
                          回复
                            明代后期,政府便以增加盐课为救济财政的主要手段,其法以添加引目与提高引价为主。


                            14楼2019-03-21 23:08
                            回复
                              工本盐:以运司割没盐银扣留八万二千余两,给灶户充工本,收买其煎剩余盐三十五万,连同正盐七十万引,共一百五十万引,俱作正盐开边,即行添加引目之法,增加正额引目的二分之一。而且没引许带余盐如例,正余盐共二百十引,比原来正余盐一百四十万引多七十万引。


                              15楼2019-03-21 23: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