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份的时候,朱队长带领一位人员到刘伟民先生的餐厅想要在餐厅内部做广告灯箱,有人要在自己家里装东西,刘伟民没有同意直接拒绝了,朱队长为了广告灯箱的事宜一共登门了三次,都是被赶走的。后来时间到7月份的一天,朱队长带着一队人马来拆旋转餐厅的店招,理由是违章建筑,当时由于事发白天,物业全部在场,立即通知了业主刘伟民,刘伟民阻止了他们施工并且向警方报案,之后这事,多方谈判,钟楼城管要求刘伟民先生提供各种手续,刘伟民先生也全部提供了,最后钟楼城管给出承诺,内容为即便如果今后要拆店招,一定会通知到刘伟民先生本人,并且在他同意的情况下才会进行。以上情况都是有证据和记录的。
2019年3月6日深夜,朱队长带领一群不明来路的人员借口以“工程车需要掉头借用场地”为由,欺骗嘉业国贸大厦的物业守夜人员,从而进入了嘉业国贸大厦停车场,我方店招所在处,期间在场的所有人员没有一位是穿着执法制服并且佩戴、出示证件以及出示任何执法手续与文件的,强行将我方店招拆除。在拆除完成时,物业守夜人员告知拆除的领头人,店招拆掉后连接店招的电线还处于通电状态,如果不慎掉落会造成危险,存在非常严重的危险性,希望他们处理一下,但是领头人员并未理睬,无视自己制造的危险,离开现场。
3月7日上午,物业管理人员得知情况后联系我方,我方才知道店招被不明来路,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拆走了,我方立刻向南大街派出所报警并且联系了新闻记者协助调查,警方通过调查联系回复我方,强拆的行为属于钟楼城管执法大队,警方在回复中告知我方对于钟楼城管这次行动,市城管局等上级部门均表示不知情,没批示。在警方的建议下,我方联系了这件事的始作俑者钟楼城管执法大队,要求说明情况(在拆除店招到报警找出拆除方的很长的时间段内,未有钟楼城管执法大队的任何人员联系过我方),钟楼城管与我方约定当天下午二点在城管大队见面,我方与记者准时赶到了钟楼城管大队,可是并未见到任何人员出面并作出解释,在等待了两小时后,拆除负责人朱队长才姗姗来迟,面对我方和记者的质疑,朱队长没有向我方出示任何手续文件,他强调定性我方店招属于危险性质,随时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害,城管方面为了保全我方权益所以替我方分忧进行了拆除,记者质疑如何评定是否危险,朱队长明确表示他看危险就已经确定属于危险。由于店招对于我方很重要,便问朱队长店招的去向,朱队长当时自诉,给民工卖钱了,所得钱款不知去向。之后朱队长便离开了,我方未得到作为执法方钟楼城管大队对于此次强拆以及店招去向问题的任何联系与解释。在我方将此事曝光于媒体后,在3月11日上午我方接到物业通知,城管要调取当晚的监控录像,由于这份录像记录了强拆的整个过程,异常重要,我方立马赶到了监控室,当时在监控室内只有城管的人员,其中就有负责此次强拆的朱队长,并且得知朱队长和其同事也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想要调取监控,被我方及时制止了,警方对此事进行了记录,也告知钟楼城管需要持有合法手续并且出示才能调取监控视频,然后当日下午,钟楼城管在没有合法有效手续的情况下,又数次找物业要求调取监控,未如愿。之后,钟楼城管也未有联系我方并且做出解释。直到3月12日晚,媒体关注此事并且播出后,我方才算正式通过媒体了解了钟楼城管执法大队的官方解释,通过调查走访和经过了多方面的考虑已经将我方认定为危险物品同时以《行政强制法》中代履行处理,并且将我方店招认定为影响交通的遗留物由第三方处理了,去向不明。事情已经过去了半个月时间,钟楼城管大队也不和我方有过任何联系,并且处理此事。作为区政府设立的行政执法部门,却无视法律法规一再侵害人民的利益。时至今日,钟楼城管就事件没有给我方任何答复以及法律手续,一直持逃避态度处理此事。希望大家帮忙转发关注此事进展,决不能让这种事不了了之!
常州社会写真3.12播出此事。
扬子晚报人民网3.20报道此事。
媒体将持续关注追踪报道!
2019年3月6日深夜,朱队长带领一群不明来路的人员借口以“工程车需要掉头借用场地”为由,欺骗嘉业国贸大厦的物业守夜人员,从而进入了嘉业国贸大厦停车场,我方店招所在处,期间在场的所有人员没有一位是穿着执法制服并且佩戴、出示证件以及出示任何执法手续与文件的,强行将我方店招拆除。在拆除完成时,物业守夜人员告知拆除的领头人,店招拆掉后连接店招的电线还处于通电状态,如果不慎掉落会造成危险,存在非常严重的危险性,希望他们处理一下,但是领头人员并未理睬,无视自己制造的危险,离开现场。
3月7日上午,物业管理人员得知情况后联系我方,我方才知道店招被不明来路,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拆走了,我方立刻向南大街派出所报警并且联系了新闻记者协助调查,警方通过调查联系回复我方,强拆的行为属于钟楼城管执法大队,警方在回复中告知我方对于钟楼城管这次行动,市城管局等上级部门均表示不知情,没批示。在警方的建议下,我方联系了这件事的始作俑者钟楼城管执法大队,要求说明情况(在拆除店招到报警找出拆除方的很长的时间段内,未有钟楼城管执法大队的任何人员联系过我方),钟楼城管与我方约定当天下午二点在城管大队见面,我方与记者准时赶到了钟楼城管大队,可是并未见到任何人员出面并作出解释,在等待了两小时后,拆除负责人朱队长才姗姗来迟,面对我方和记者的质疑,朱队长没有向我方出示任何手续文件,他强调定性我方店招属于危险性质,随时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害,城管方面为了保全我方权益所以替我方分忧进行了拆除,记者质疑如何评定是否危险,朱队长明确表示他看危险就已经确定属于危险。由于店招对于我方很重要,便问朱队长店招的去向,朱队长当时自诉,给民工卖钱了,所得钱款不知去向。之后朱队长便离开了,我方未得到作为执法方钟楼城管大队对于此次强拆以及店招去向问题的任何联系与解释。在我方将此事曝光于媒体后,在3月11日上午我方接到物业通知,城管要调取当晚的监控录像,由于这份录像记录了强拆的整个过程,异常重要,我方立马赶到了监控室,当时在监控室内只有城管的人员,其中就有负责此次强拆的朱队长,并且得知朱队长和其同事也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想要调取监控,被我方及时制止了,警方对此事进行了记录,也告知钟楼城管需要持有合法手续并且出示才能调取监控视频,然后当日下午,钟楼城管在没有合法有效手续的情况下,又数次找物业要求调取监控,未如愿。之后,钟楼城管也未有联系我方并且做出解释。直到3月12日晚,媒体关注此事并且播出后,我方才算正式通过媒体了解了钟楼城管执法大队的官方解释,通过调查走访和经过了多方面的考虑已经将我方认定为危险物品同时以《行政强制法》中代履行处理,并且将我方店招认定为影响交通的遗留物由第三方处理了,去向不明。事情已经过去了半个月时间,钟楼城管大队也不和我方有过任何联系,并且处理此事。作为区政府设立的行政执法部门,却无视法律法规一再侵害人民的利益。时至今日,钟楼城管就事件没有给我方任何答复以及法律手续,一直持逃避态度处理此事。希望大家帮忙转发关注此事进展,决不能让这种事不了了之!
常州社会写真3.12播出此事。
扬子晚报人民网3.20报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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