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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场竞争与天下之“公”:明代科举区域配额问题的一些考察(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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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唐代至宋初的演变,中国科举发展史中几个影响后代深远的制度到北宋中期大致都已确立,诸如三级考试制度的形成、科目的合并简化、三年一试的确定、“锁院”、“糊名”、“誊录”等防弊办法的制度化等,皆完成于北宋并未此后各代所沿袭。


1楼2019-03-15 19:48回复
    进士必由乡举,唐宋元举进士不第者复试乃解,复试仍属诸生矣。至明,定为举人,可以会试,可以谒选,则乡榜非可略也。(同治《宜兴县志》)


    2楼2019-03-15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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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檀上宽指出南北卷是明代进入守成阶段针对南北经济文化发展的差异所作出的调整措施,其目的在从人才的登进制度上使明代由“南人政权”蜕变为“统一政权”,亦即把奠基于南方并以南人为政治主体的明初政权转化为向南北开放是“统一政权”,南北卷的成立显示了南北的差异到明代已经扩大到需要靠制度来调整的程度,并称这一制度施行于整个明朝,直到康熙五十五年发展为省别取士制度才消失。林麗月认为明代的南北卷基本上是沿袭宋元以来区域配额一线发展下来的制度,与其过分强调此制乃是基于统合南北考量进行的改革,不如说是为了维持全国进士名额的区域均衡,以达成政治势力的合理分布。


      3楼2019-03-15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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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泰五年礼部终于恢复按南北正卷取中进士的办法,其着眼点已不在弥补南北文化发展的差异,而是着重与朝廷对进士额数的有效控制及其中试机会的区域均衡。


        4楼2019-03-15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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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熙元年议定会试分南北南北卷取士,乡试始复定解额。明代乡试配额制度的确立,与洪熙宣德以后会试南北卷的制度化过程,关系极为密切。(景泰解额对明代各省举人名额的分配影响最为深远)


          5楼2019-03-15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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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乡试取士额变动表(数据来源:明会典、国朝典汇):明代乡试士额维持在一百三十五名左右(三十国子监生,五杂行);云贵(合)由十名增至七十五名(分,设贵省名额),体现出宋代实行解额制度以来注重地方政治利益均衡分配。


            6楼2019-03-15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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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举人银进士:举人三十取一
              增额:分等添加 皿字号:科举的弹性


              7楼2019-03-1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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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明代中叶以至清初改行分省取士的事实观之,明清的考试制度可以说是渐渐地舍弃“自由竞争”而坚持“公平分配”,以体现当时共同认定的公共理想。


                8楼2019-03-1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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