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现实主义和知识的语义可能性
黑格尔认为,思维和世界之间桥梁必然失败:因为人们希望它失败,并且通过“the myth of the given(假定的虚构)”——假定思维和世界之间的鸿沟,来保证失败。
其策略:用观念主义来维护实在主义。(so the question is :观念主义是真正的实在主义吗?)
黑格尔反对在“工具-媒介”模式(一种二元分离模式)基础上解释认知能力。
这种二重论模式的结果:1、学习知识的过程是为了在意识中获得知识本身;2、绝对物和知识(或者实在与对实在的反映)之间存在严格的分界线。
1、黑格尔针对的二阶表征性理论
笛卡尔:被表征物被认识的方式,是被“表征物”所表征。世界必须作为表象来被思维认识。也就是说被表征物—事物以表征的间接方式被认识,而表征物—思维以直接的(亲知的)方式被获得。
内在的可解性(intelligible):思维“出现”即意味着被知道;事物“出现”则和是否被知道无关。
主体与被表征物的关系是间接的、合成的:由“思维操纵表征”的直接关系和“表征物—被表征物”的联系所合成。表象(意识)和实在(本质)之间在可解性方面有根本区别。
黑格尔的批评:这种理解模式必然产生并无法解决怀疑论。
康德同样采用了二阶表征理论,但修正了笛卡尔对表征物之于思维的直接性的看法:表征物并不那么直接;它是一种被构造的统觉。康德的“可解性”:概念清晰的描述内容(to have a content articulated by concepts);只有应用到统觉中的概念(形式要素)才能决定判断是否成功。他认为表征物有可解性——是概念性的,被表征物则完全没有。
弗雷格:推论的符号表达了一个语义(Sinn),从而指派了一个指称(Bedeutung)。言说的内容——表征物是语义;被表征物的是指称,称为指称的“显示模式”。他一样不接受笛卡尔认为表征物具有直接性的观点。把握语义,即将表征物把握为表征物,并不需要再表征;表征物和被表征物具有可解性差异。
2、黑格尔的充分性标准(“真知前提”)
黑格尔批评二阶表征性理论的动机在于,1它会导致怀疑论,2它从语义学上排除了认知“被表征物”本质——认识真理的可能性。
可解性作为一种概念构思,意味着“具有概念上的轮廓”。如果接受这一点,则认识理论不仅要对表象进行概念上的解释,即主观意识中事物是什么;而且要解释实在,即事物的客观本质是什么。
黑格尔试图同时满足“真知前提”和“差错的可解性前提”,这两点都是认识理论不能解决的;
关于表征物:某些表象必须是本质的而非偶然的成为事物的表象,即认识“作为事物的表象”的表象;在这一基础上,正确认识事物的表象相当于认识了表象所表征的事物——表象必须使某些实在在语义上可视。
如果二阶表征性理论满足了“真知前提”,则表征物必须在语义上准确表达被表征物。以黑格尔的理解,在实践中接受某个表征物,就是将其接受为一个对象,通过辨别性的规范评估来评判其正确性(to a distinctive kind of normative assessment as to its correctness),而正确性的规范评估标准在此就是被表征物本身。
理性约束条件(Rational Constraint Condition):“仅仅因事物是否存在某种事实或特性而区分对待”,和,“理解和抱有有关事物的想法”,这两者的区别在于事实或特性是否可能为认知者提供持有这种信念或履行承诺的理由——为认知者是否采取某一表象提供依据。同时,规范标准(即被表征物)必须提供评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