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年2月20号上午,在菏泽市科目三第二十考场(成武)参加考试,当时共有八辆车同时开考。从八点整开考后,3号车直到上午11点整才开始第二波学员的接待(即从候考区统一转乘到考试区),从上午8点至11点之间 3个小时的时间,我不相信只有四名学员参加了考试。
考试期间,3号车安全员要求我开快车,本人车速一直在符合考试要求的范围内,3号车安全员甚至要求我:如果不提高车速,我有权力以不听从安全员指令判处你考试不合格。
考试结束后,在本人没站稳的情况下强行将考试车辆开走,让我差点摔在地上。我去办公地点找相关工作人员申请复议的时候,等待了将近二十分钟没有要到监督电话,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一位领导以口头的方式给我了监督电话,且一直打不通。
考试期间,3号车安全员要求我开快车,本人车速一直在符合考试要求的范围内,3号车安全员甚至要求我:如果不提高车速,我有权力以不听从安全员指令判处你考试不合格。
考试结束后,在本人没站稳的情况下强行将考试车辆开走,让我差点摔在地上。我去办公地点找相关工作人员申请复议的时候,等待了将近二十分钟没有要到监督电话,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一位领导以口头的方式给我了监督电话,且一直打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