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学习笔记
民事法律关系 于非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
1 四类典型的非民事法律关系
1)行政机关(即机关法人)在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时产生的社会关系
2)人自己的活动
3)道德领域调整的人身关系(如恋爱、同学、朋友、同事、同乡、师生、宗教等)
4)好意施惠关系(邀请同看演出、比赛或陪同旅游、请客吃饭、火车过站叫醒、搭便车、相约打篮球、踢足球、游泳、顺路投递邮件或顺便帮邻居清扫积雪等
重点 好意施惠 恶意劝酒,恶意表明主管上存在过错,构成一般侵权:一般侵权的四要素
;1有侵害行为 2 有损害后果,3 行为和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 ,主管有过错,,恶意劝酒符合以上四个条件
酒后照顾 来源于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侵权责任法 第24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有次可知,违反酒后照顾义务的,是有公平补偿原则 注意是补偿,不是赔偿
搭便车 1 爽约不赔偿 2 驾驶人单独违章驾驶,违章驾驶驾驶证明驾驶人主管存在过失,造成一般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6条第一款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驾驶人与搭车人事先约定在搭车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免责的,约定无效 来源;合同法第53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3驾驶人与第三人共同过失造成同意损害的,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的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相约打篮球、踢足球 游泳 登山,属于自担风险,民法不予调解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主体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
非自然人 法人 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分类
法人的组成
法人的合并和分立
非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民事内容 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
民事责任
民事客体 物权 (特定化了的)物和权利(权利质权)
债权 行为 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人身权 人身利益
知识产权 智力成果
继承权 遗产 (财产的集合)
民事主体 民法总则第2条 民事主体包括三类,即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权利
物权 :静态 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关系
特定的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所享有的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义务人不特定(绝对权、对世权)
客体 物和权利
权利性质;支配权
效力: 追及 优先 排他
需要公示
立法模式:物权法 (种类+内容)
民族性
债权 动态 财产的流转关系
特定的人请求特定的人为 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义务人 特定 相对权 对人权
客体:行为 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权利性质:请求权
效力 平等性 相容性 相对性
不需要公示
立法模式:债权自由 私法自治 意思自治
国际性
民法总则 113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114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118 民事主体依法想有债权
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 支 形 请 辩
1 支配权 :又称管领权
具有四大特点 对世权 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不特定
特定性 客体是特定的财产和人身利益
排他性 权利人对权利标的的直接支配具有排他性,不能在同一标的上设定不相容的第二个特权
直接性 权利的行使和实现无需义务人的积极作为,义务人只负有消极不作为义务(注意 支配权也存在对应的义务)
种类 标准 依其客体的不同
内容 对物的支配 (即物权)
对人身利益的支配(即人身权)
对无形财产的支配(主要是知识产权)
2形成权 概念 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