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朝的吏治腐败程度,依我看,那可比宋代严重得多。我这么说,不是信口雌黄,而是基于两项事实:其一,清王朝产生了像和珅这样的超级巨贪,家产估价超过两亿两银子,相当于当时清政府一年财政收入的三倍,如此巨大的腐败数额,是宋朝的秦桧之流难望背项的。
其二,宋朝时,官场上的行贿送礼叫做“苞苴”,是个别现象,但到了清朝,行贿送礼已发展成为制度化的“陋规”,几乎没有一个官员可以自外于这种制度性的腐败,张集馨说,他在陕西担任督粮道时,每年都要给陕西巡抚送礼,礼金为5000多两银子。这个陕西巡抚,就是以清廉著称的林则徐。我们实在不好意思说林则徐是名贪官,但他必须接受下属的贿金,因为他也需要向上司行贿。行贿—受贿,成了一种制度。大清的腐败,是制度化的腐败,是无官不贪、政由贿成的腐败。
其二,宋朝时,官场上的行贿送礼叫做“苞苴”,是个别现象,但到了清朝,行贿送礼已发展成为制度化的“陋规”,几乎没有一个官员可以自外于这种制度性的腐败,张集馨说,他在陕西担任督粮道时,每年都要给陕西巡抚送礼,礼金为5000多两银子。这个陕西巡抚,就是以清廉著称的林则徐。我们实在不好意思说林则徐是名贪官,但他必须接受下属的贿金,因为他也需要向上司行贿。行贿—受贿,成了一种制度。大清的腐败,是制度化的腐败,是无官不贪、政由贿成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