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管理的暖气,家里没有人住,供暖公司要收取30%的过暖费,否则以后要住人了,不给供暖。请问一下,分户管理的暖气,暖从我家里过不过;请问一下,暖气是不是商品,这算不算强卖强买;请问一下,交过暖费有相关的政府文件吗? 这好比, 我从饭馆门口过路,闻见饭馆里的香味,老板出来挡住说让我进去吃,我说不吃,老板手一抻说,不吃可以,把闻香味交了。这是什么行为,难道 不是恶霸行为吧吗,为什么政府有关部门没人管?供暖公司难道可以和政府部门一样有出台规范性文件的权利吗?供暖公司可以随意制定收费的名目依据和标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