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命令的优先级问题
上帝颁布过许多命令。他不仅颁布了十诫,还说过许多话和作过许多应许——所有这些都是命令。既然有这么多命令,那么命令与命令之间就存在优先级的问题。因为,如果没有优先级的话,那么当命令与命令发生冲突时,就会造成混乱。
举个例子。“孝敬父母”和“向上帝献祭”都是上帝颁布的命令。在通常情况下,这两条命令不会发生冲突。你可以拿出一部分财物当作祭物献给上帝,另外拿出一部分财物供养年迈的父母。但是当你家中仅剩下一点口粮(比如遭遇大饥荒)时,你可能就无法兼顾这两条命令——如果你把口粮当作祭物献给上帝,你就无法供养父母;如果你供养父母,你就无法向上帝献祭。这时候,这两条命令就发生冲突了,你需要根据命令优先级的高低,对命令作出取舍。
2、从十诫的颁布过程,看十诫的最高优先级
皇上颁布圣旨的时候,一般都是通过下属官员:皇上把圣旨口授给下属官员,下属官员把圣旨记录下来,然后去向百姓宣布。记录下来的圣旨保管在档案室之类的地方。如果皇上在颁布某个圣旨时打破惯例:不通过下属官员,而是自己亲笔书写圣旨,亲自前去向百姓宣布,又把圣旨保管在自己的卧室里,那么你就应该判断出这条圣旨非同寻常,其重要程度高居于所有的圣旨之上。
上帝颁布命令的过程跟皇上颁布圣旨的过程类似:上帝把命令口授给先知(或者借着异象告诉先知),先知把上帝的命令记录下来,再去向民众宣布。记录下来的资料由先知或者朝廷保管。但是上帝在颁布十诫时,却是一反惯例,而且是唯一的一次打破惯例。上帝不是通过先知颁布十诫,而是自己亲自降临西奈山,亲口对以色列人宣布十诫,然后亲手把十诫刻在石版上,并命令摩西把石版保管在最高禁地——象征上帝居所的至圣所里。从上帝颁布十诫的过程,就可以看出十诫非同寻常,其重要程度高居于其他所有的命令之上。换句话说,十诫具有至高无上的优先级,当上帝的其他命令与十诫发生冲突时,一律执行十诫。
3、从上帝撤销应许,看十诫的最高优先级
我们知道上帝是信实的,凡是他说的话必定兑现,绝不落空。可是你知道吗,上帝为了维护十诫的最高优先级,他甚至可以“说话不算数”地撤销自己的应许。看两个例子:
上帝原本应许大卫王朝永远屹立不倒。可是由于以色列人肆无忌惮地犯罪作恶,上帝就对先知耶利米说:“无论什么时候我决定建立和栽培一个国家,如果那个国家做我所厌恶的事,不服从我,我就改变心意,取消原先的计划(应许)。”这句话的意思是,虽然上帝应许大卫王朝屹立不倒,但是如果大卫王朝触犯十诫犯罪,那么为了维护十诫的最高优先级,上帝就要撤销原先的应许。后来,上帝借巴比伦帝国之手灭掉了大卫王朝,让以色列人知道违反十诫必亡。
上帝对先知以西结说:“即使我应许某个好人一定存活,但是如果他自以为做够了好事而开始犯罪,那么我绝不考虑他做过的好事。他必因犯罪而死亡。”这句话的意思是,即使上帝应许保护你、拯救你,但是如果你触犯十诫犯罪,那么为了维护十诫的最高优先级,上帝就要撤销原先的应许,不再保护和拯救你。而你将因犯罪死亡。
上帝为了维护十诫的最高优先级,不惜“说话不算数”地撤销原先的应许。可见十诫的优先级有多么高,是其他任何命令无法相比。
4、十诫
上帝的十诫极其重要,我把十诫列在下面:
一、要敬拜上帝,不可拜别神;
二、不可拜偶像;
三、不可滥用上帝的名;
四、要谨守安息日;
五、要孝敬父母;
六、不可杀人;
七、不可奸淫;
八、不可偷窃;
九、不可作假证陷害人;
十、不可贪图别人的一切。
5、命令优先级的实际运用
以“孝敬父母”和“向上帝献祭”为例,看看怎样运用命令的优先级。“孝敬父母”是十诫的第五条诫命,由上帝亲口宣布并刻在石版上,所以“孝敬父母”跟其他九条诫命一样享有最高优先级。从十诫内部排序来看,“孝敬父母”紧跟在敬拜上帝的前四条诫命之后,这说明“孝敬父母”即使在十诫内部,其优先级也相当高(高于其后的六条诫命)。
“向上帝献祭”也是上帝的命令,是第一条诫命的附属细则。虽然是上帝的命令,但不是上帝亲口颁布的,而是通过摩西颁布的,因此“向上帝献祭”的优先级要低于“孝敬父母”。
由于“孝敬父母”的优先级高于“向上帝献祭”,因此当一个人无法同时兼顾这两条命令时,他就应该执行优先级高的诫命,也就是孝敬父母,而暂时搁置优先级较低的命令,也就是暂时搁置向上帝献祭。
另外,基督教有一种观点叫做“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相信耶稣基督得救以后,他便可永远得救,不管将来做了什么事或不再相信。这个观点显然站不住脚,因为上帝会因为你的行为改变应许——如果你触犯十诫犯罪,上帝就会取消他的应许,以维护十诫的最高优先级。
6、不长记性的保罗和《希伯来书》作者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十诫具有至高无上的优先级,绝不允许任何人挑战和贬低。古代以色列人一直用行动挑战和贬低十诫,终于使上帝忍无可忍痛下杀手灭了以色列国,赶走了以色列人,让他们在世界各国受尽欺凌和痛苦。
按理说,以色列人的悲惨历史应该使他们长记性,不敢再挑战和贬低十诫。可是不!以色列人就像上帝说的:说了不听,打了没用。保罗和《希伯来书》的作者可算是以色列人的代表。他们的祖先被上帝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可是这两位后生却一点记性都不长。他们效仿祖先的榜样,继续挑战和贬低十诫。保罗贬低上帝的法律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守法律。”《希伯来书》的作者干脆直接宣布旧约(旧约的核心是十诫)作废,他说:“既然上帝提到新的约,可见他已经把头一个约当作无效的;任何无效逐渐陈旧的,必然急速消逝。”
想不到死了那么多人,流了那么多血,经历了那么多痛苦,竟然不能使这两位以色列人吸取一点点教训。更想不到的是,在这两位以色列人后面竟然跟着数十亿信徒,他们开口闭口都是保罗如何如何说,《希伯来书》如何如何说,完全把这两位当作了神。上帝和耶稣基督多次斥责以色列人耳聋眼瞎。其实,耳聋眼瞎的又岂止以色列人呢,实际上整个人类都是耳聋眼瞎、记吃不记打的。
上帝颁布过许多命令。他不仅颁布了十诫,还说过许多话和作过许多应许——所有这些都是命令。既然有这么多命令,那么命令与命令之间就存在优先级的问题。因为,如果没有优先级的话,那么当命令与命令发生冲突时,就会造成混乱。
举个例子。“孝敬父母”和“向上帝献祭”都是上帝颁布的命令。在通常情况下,这两条命令不会发生冲突。你可以拿出一部分财物当作祭物献给上帝,另外拿出一部分财物供养年迈的父母。但是当你家中仅剩下一点口粮(比如遭遇大饥荒)时,你可能就无法兼顾这两条命令——如果你把口粮当作祭物献给上帝,你就无法供养父母;如果你供养父母,你就无法向上帝献祭。这时候,这两条命令就发生冲突了,你需要根据命令优先级的高低,对命令作出取舍。
2、从十诫的颁布过程,看十诫的最高优先级
皇上颁布圣旨的时候,一般都是通过下属官员:皇上把圣旨口授给下属官员,下属官员把圣旨记录下来,然后去向百姓宣布。记录下来的圣旨保管在档案室之类的地方。如果皇上在颁布某个圣旨时打破惯例:不通过下属官员,而是自己亲笔书写圣旨,亲自前去向百姓宣布,又把圣旨保管在自己的卧室里,那么你就应该判断出这条圣旨非同寻常,其重要程度高居于所有的圣旨之上。
上帝颁布命令的过程跟皇上颁布圣旨的过程类似:上帝把命令口授给先知(或者借着异象告诉先知),先知把上帝的命令记录下来,再去向民众宣布。记录下来的资料由先知或者朝廷保管。但是上帝在颁布十诫时,却是一反惯例,而且是唯一的一次打破惯例。上帝不是通过先知颁布十诫,而是自己亲自降临西奈山,亲口对以色列人宣布十诫,然后亲手把十诫刻在石版上,并命令摩西把石版保管在最高禁地——象征上帝居所的至圣所里。从上帝颁布十诫的过程,就可以看出十诫非同寻常,其重要程度高居于其他所有的命令之上。换句话说,十诫具有至高无上的优先级,当上帝的其他命令与十诫发生冲突时,一律执行十诫。
3、从上帝撤销应许,看十诫的最高优先级
我们知道上帝是信实的,凡是他说的话必定兑现,绝不落空。可是你知道吗,上帝为了维护十诫的最高优先级,他甚至可以“说话不算数”地撤销自己的应许。看两个例子:
上帝原本应许大卫王朝永远屹立不倒。可是由于以色列人肆无忌惮地犯罪作恶,上帝就对先知耶利米说:“无论什么时候我决定建立和栽培一个国家,如果那个国家做我所厌恶的事,不服从我,我就改变心意,取消原先的计划(应许)。”这句话的意思是,虽然上帝应许大卫王朝屹立不倒,但是如果大卫王朝触犯十诫犯罪,那么为了维护十诫的最高优先级,上帝就要撤销原先的应许。后来,上帝借巴比伦帝国之手灭掉了大卫王朝,让以色列人知道违反十诫必亡。
上帝对先知以西结说:“即使我应许某个好人一定存活,但是如果他自以为做够了好事而开始犯罪,那么我绝不考虑他做过的好事。他必因犯罪而死亡。”这句话的意思是,即使上帝应许保护你、拯救你,但是如果你触犯十诫犯罪,那么为了维护十诫的最高优先级,上帝就要撤销原先的应许,不再保护和拯救你。而你将因犯罪死亡。
上帝为了维护十诫的最高优先级,不惜“说话不算数”地撤销原先的应许。可见十诫的优先级有多么高,是其他任何命令无法相比。
4、十诫
上帝的十诫极其重要,我把十诫列在下面:
一、要敬拜上帝,不可拜别神;
二、不可拜偶像;
三、不可滥用上帝的名;
四、要谨守安息日;
五、要孝敬父母;
六、不可杀人;
七、不可奸淫;
八、不可偷窃;
九、不可作假证陷害人;
十、不可贪图别人的一切。
5、命令优先级的实际运用
以“孝敬父母”和“向上帝献祭”为例,看看怎样运用命令的优先级。“孝敬父母”是十诫的第五条诫命,由上帝亲口宣布并刻在石版上,所以“孝敬父母”跟其他九条诫命一样享有最高优先级。从十诫内部排序来看,“孝敬父母”紧跟在敬拜上帝的前四条诫命之后,这说明“孝敬父母”即使在十诫内部,其优先级也相当高(高于其后的六条诫命)。
“向上帝献祭”也是上帝的命令,是第一条诫命的附属细则。虽然是上帝的命令,但不是上帝亲口颁布的,而是通过摩西颁布的,因此“向上帝献祭”的优先级要低于“孝敬父母”。
由于“孝敬父母”的优先级高于“向上帝献祭”,因此当一个人无法同时兼顾这两条命令时,他就应该执行优先级高的诫命,也就是孝敬父母,而暂时搁置优先级较低的命令,也就是暂时搁置向上帝献祭。
另外,基督教有一种观点叫做“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相信耶稣基督得救以后,他便可永远得救,不管将来做了什么事或不再相信。这个观点显然站不住脚,因为上帝会因为你的行为改变应许——如果你触犯十诫犯罪,上帝就会取消他的应许,以维护十诫的最高优先级。
6、不长记性的保罗和《希伯来书》作者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十诫具有至高无上的优先级,绝不允许任何人挑战和贬低。古代以色列人一直用行动挑战和贬低十诫,终于使上帝忍无可忍痛下杀手灭了以色列国,赶走了以色列人,让他们在世界各国受尽欺凌和痛苦。
按理说,以色列人的悲惨历史应该使他们长记性,不敢再挑战和贬低十诫。可是不!以色列人就像上帝说的:说了不听,打了没用。保罗和《希伯来书》的作者可算是以色列人的代表。他们的祖先被上帝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可是这两位后生却一点记性都不长。他们效仿祖先的榜样,继续挑战和贬低十诫。保罗贬低上帝的法律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守法律。”《希伯来书》的作者干脆直接宣布旧约(旧约的核心是十诫)作废,他说:“既然上帝提到新的约,可见他已经把头一个约当作无效的;任何无效逐渐陈旧的,必然急速消逝。”
想不到死了那么多人,流了那么多血,经历了那么多痛苦,竟然不能使这两位以色列人吸取一点点教训。更想不到的是,在这两位以色列人后面竟然跟着数十亿信徒,他们开口闭口都是保罗如何如何说,《希伯来书》如何如何说,完全把这两位当作了神。上帝和耶稣基督多次斥责以色列人耳聋眼瞎。其实,耳聋眼瞎的又岂止以色列人呢,实际上整个人类都是耳聋眼瞎、记吃不记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