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logue.以爱之名 初春的英格兰在昨日还带着冬日的寒冷,但一切都在破晓前发生了变化,花园中的蔷薇花沾了些午夜凝成的霜,却因天气的转暖渐渐消融为浅色花瓣上的露水。 东方的第一缕阳光拥抱了被寒冷包裹一季的西方国度,将高塔上的冰棱融化,使泰晤士河上的冰消融,让蛰伏于冰天雪地下的污秽显露...... 就是这样的一天,来自北方小镇的罗莎·安德希尔穿上了圣洁额白色婚纱,拿着所有未婚少女向往的手捧花嫁给了女王的执事。 1840年,21岁的维多利亚女王打破传统,穿着白色婚纱跟阿尔伯特王子成婚以来,几乎所有的新娘都开始效仿她,许是期盼得到同样幸福的爱情。 可是所有的爱情不一定都那样美好,如同贵妇人茶饭过后的谈资中贵族们的私情,无论真爱还是利用,终会分道扬镳。 最可笑的莫过于罗莎不爱那位名为查尔斯·格雷的执事,查尔斯·格雷也并不在意这个19岁的女孩,可两人却都许下那海誓山盟: To have and to hold from this day forward, for better, for worse: for richer, for poorer;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to love and to cherish, till death us do part, according to God's holy law. In the name of love. 以爱之名。 多年后的罗莎常在饭后与丈夫感慨这一段誓言,说道“In the name of love”之时更是直接被刚刚喝下去的格雷红茶呛到,好像这在她看来就如同爱德华王子同他无数情妇的许诺一般可笑。 就是这样可笑的誓言,可笑的婚姻让罗莎冠上了“格雷”的姓氏,烙上了“格雷伯爵夫人”的印记。 一切改变,皆从这一天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