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严格实行均衡编班规定!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普通高中实行阳光招生!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
严格实行均衡编班规定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统筹推进联盟校、集团化办学、大学区制等办学模式改革及资源配置。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高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各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和贫困地区初中倾斜。各市可因地制宜将民办优质高中纳入指标到校分配范围。严禁民办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快慢班、重点班。
公办民办同时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实行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省教育厅要求,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民办普通中小学招生与公办学校统筹安排,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依法依规统一规范管理。民办学校应在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内招生,确需跨区域招生的,由双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并将招生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普通高中实行阳光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类型限于音乐、美术、体育类,纳入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招生数量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特长生招生学校及数量、具体办法、招生程序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15日前将经规范性审查后的本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
2018年9月20日前,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项检查情况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地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严格实行均衡编班规定!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普通高中实行阳光招生!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
严格实行均衡编班规定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统筹推进联盟校、集团化办学、大学区制等办学模式改革及资源配置。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高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各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和贫困地区初中倾斜。各市可因地制宜将民办优质高中纳入指标到校分配范围。严禁民办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快慢班、重点班。
公办民办同时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实行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省教育厅要求,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民办普通中小学招生与公办学校统筹安排,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依法依规统一规范管理。民办学校应在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内招生,确需跨区域招生的,由双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并将招生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普通高中实行阳光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类型限于音乐、美术、体育类,纳入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招生数量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特长生招生学校及数量、具体办法、招生程序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15日前将经规范性审查后的本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
2018年9月20日前,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项检查情况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地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