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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误诊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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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樊洁琼, 于2017年12月4日因未按时来月经,身体不适而前往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当天上午在该院处做了六项检查,包括两对半、性激素六项、甲状腺三项、肾功能、肝功能及阴道彩色多普勒超声等,随后,接诊医生帅采芹诊断本人为甲状腺机能减退症、闭经、痛经,但接诊医生并未规范书写病历,只是简单的写了一句“B超示:不全纵膈子宫(双角子宫?)”,然后给本人开具了处方药。服药二十多天后,本人于2017年12月28日再次来到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接诊医生帅采芹在未做详细问诊及任何检查的情况下,给本人开具了孕妇禁用的处方药“炔雌醇环丙孕酮片”,又名“达英-35”。于是,本人一直按医嘱服用此药,直到2018年2月28日前往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查,医生告知本人已处于孕中期。2018年3月1日本人又到修水县妇幼保健院再做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依然显示本人处于孕中期,孕15周+-。根据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及修水县妇幼保健院的检查结果推知,本人第一次来到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处检查时就已怀孕一月有余,医生在全面检查后竟然没有发现本人怀孕的事实,诊断本人为甲状腺机能减退、闭经、痛经,实属误诊误治。本人第二次到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处就诊时已怀孕近两个月,接诊医生不仅没有做仔细的检查,反而给孕妇开具了禁止服用的药物达英-35。由于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的误诊误治,本人在多方咨询后,腹中胎儿受药物影响出现畸形或智障的概率很高,在我和家人的综合考虑以及该院的建议下,我不得已于2018年3月12日在南大一附院做了妊娠中期人工流产手术,遭受了巨大的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特别是对患有不全纵膈子宫(极不容易受孕),而且有过流产史的本人来说,这是极端痛苦的事情。
此事实属医院误诊误治,本人先后两次在该院治疗,为什么第一次检查没有发现怀孕,是医疗设备的问题还是医师医术的问题?为什么第二次不做检查,直接开药了,是医师责任心的问题还是敷衍患者了?
经过多次和院方协商,院方很强硬的叫我们去告。可是这种医疗事件,在法律层面上很难划分责任,做为弱势群体的我们,举证艰难。虽然我已经通过法律手段起诉了该医院,但却迟迟等不到结果。
我心不甘,难道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一个5个月大的胎宝宝就这样胎死腹中?难道一个我渴望的一家三口的愿望就这样被破灭?难道医院就不应该给我一个说法?我不相信,难道属于弱势群体的我就看不到希望?难道这个社会没有了正义?我坚信:风雨之后一定会有彩虹!希望广大网友帮忙转发,为我以及那些像我一样弱势群体讨回一个公道。 在此谢谢大家!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8-02 15:20回复
    去官网上发,找政府机关。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10-10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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