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开车到饭店门口准备右转忘打转向灯了,结果一个学生骑着一个简易电车玩手机撞到我车辆右前方叶子板,她摔倒后,我下车把她扶起来,说怎么样,带你去医院看看吧,然后她说我有驾照没,不知道打转向灯,然后她看了看膝盖没蹭破皮,骑上电车就走了,走的时候说的我记到你车牌号了,(问题是她也没拍照,也没说留我的电话,也没干啥的,起来看看膝盖骑车就走了),我在哪等了十分钟才走的。我想问问我这算不算肇事逃逸?还有饭店有监控,如果她随后告我肇事逃逸,我能否拿着摄像头的视频资料,证明是她自己先走的,来证明自己不是肇事逃逸!(新车没装行车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