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哥大姐姐们,请听我慢慢道来,我公司总部在天津,在济南成立了一个办事处(办事处没有营业执照,没有上班打卡记录,发放工资都是私对私账户),我是去年入的职,到现在已经15个月了,后来陆续来了八九个同事,我们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我们多次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五险一金,但公司总是推脱让再等等,说在济南成立了分公司会给补交,直到现在公司以“用不着太多人手”为由要辞退我和几个同事,也没有兑现签订劳动合同和补交五险一金的承诺。我们该如何维权?找了区级的劳动仲裁,推给了市级的,找了市级的劳动仲裁,推给省级的,找了省级的,又推给区级的……像我们这种情况到底该归哪个部门管理?劳动合同和五险一金这一块会怎么解决?麻烦解答一下,小弟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