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的一样,我是双黄线掉头,他是从我后面第三辆车后面突然窜出来,当时我速度很慢打着转向,他是压黄线超车或者是去公路对面,撞了我驾驶门上,当时撞的也不是很厉害,我的车就进去了一个很浅的坑,他的双腿当时都是站住的。一星期后交警出了责任认定,判我主责(做了我的思想工作无非就是我有保险多承担点责任。出事故的第二天我去写事故经过的时候,交警还说你们俩估计同责,估计对方找了熟人),当时跟对方电话沟通了几次还觉得对方不错,就签字同意了。没想到对方半月板出现问题动了手术,而且他老婆跟一个兄弟说话很不好听,保全了我的车,保了10W,我三万反担保提出来的,现在等着开庭呢。后来我咨询过我一个同学(别城市事故科的)他说摩托车至少跟我同责,一般就是他主责,理由如下:我最左侧车道双黄线掉头侵犯的是对向车辆的路权,如果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我100%的责任。而他是同方向的摩托车,不但不能行驶在最左侧车道(当时在双向六车道上),而且无视我转向灯,压黄线强行超车或者去对面,侵犯的是我的路权(不得在同车道前车左转弯或掉头的时候超车)。就好比两个闯红灯的,后车追了前车的尾,是不是后车责任更大一些呢。建议如果判你主责别急着签字,先去跟对方调节,如果不成直接行政申诉,你这个事故毕竟人伤害不大,估计能调节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