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产权70年到期后应该如何处理
大家都知道,一般的商品房产权为70年。可眼看很多人的房子都要到期了,到期后该怎么办呢?
购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使用权。
也就是说,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房子所在的土地是“租的”,只有使用权,商品住房使用时间普遍为70年。
70年到期怎么办?
这里就要注意啦,产权的开始时间并不是你拿房产证的那天,而是开发商拿到这块土地使用权的那天。
例如:开发商2011年拿到这块土地,房子在2015年建成完工,购房者是在2016年买的房,那么问题来了,购房者的房屋产权哪一年到期?是2016+70=2086年吗?当然不是!产权到期的时间是:2011+70=2081年。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
目前,国家正在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在国家法律未出台之前,国家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办法:自动续期、不收费、正常交易。
自动续期: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所以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不作出任何收费的决定。
正常交易: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源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大家都知道,一般的商品房产权为70年。可眼看很多人的房子都要到期了,到期后该怎么办呢?
购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使用权。
也就是说,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房子所在的土地是“租的”,只有使用权,商品住房使用时间普遍为70年。
70年到期怎么办?
这里就要注意啦,产权的开始时间并不是你拿房产证的那天,而是开发商拿到这块土地使用权的那天。
例如:开发商2011年拿到这块土地,房子在2015年建成完工,购房者是在2016年买的房,那么问题来了,购房者的房屋产权哪一年到期?是2016+70=2086年吗?当然不是!产权到期的时间是:2011+70=2081年。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
目前,国家正在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在国家法律未出台之前,国家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办法:自动续期、不收费、正常交易。
自动续期: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所以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不作出任何收费的决定。
正常交易: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源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