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一般舆论外,对于南京临时政府来说地位极其重要的章太炎和张謇,对汉冶萍公司合办提出了强烈的批评和指责,对孙中山个人名誉提出了严厉的责难。章太炎于报端撰文并致函孙中山,首先指出,无论从道理上,还是从程序上,汉冶萍借款签约一案都不能成立,“大冶之铁,萍乡之煤,为中国第一矿产,坐付他人,何以立国?”其次,指出此事导致孙中山“与盛宣怀同被恶名”,警告“以执事(指孙中山——引者注)之盛名,而令后来者指瑕抵隙,一朝蹉跌,自处何地?”还为孙中山指示了一个解决办法,即通过“召盛(宣怀)使募”即可,而不要将国家权利和个人名誉陷入困境,“令国丧主权,身冒不韪”;希望孙“及今事未彰布,速与挽回”。(22)
时任临时政府实业部总长的张謇亦持反对意见,在得知借款事后,立刻急电孙中山,请“出以慎重”;又致函详细阐明理由,揭露盛宣怀的个人品德,指出“吾政府不加深察,一受其饵,则于国防,于外交,皆为大失败。……民国政府纵不能有善良政策为国民所讴歌,亦何至因区区数百万之借款,贻他日无穷之累,为万国所喧笑?”(23)并愤而辞职。
这一事件发生之初,孙中山、黄兴等还是极力想把借款事情办成,以扭转临时政府的财政被动,因而并不把名誉问题放在第一位考虑,反而乐观地估计,“今日所见为独占无二者,他日当使竞争而并进。于众多矿中分一矿利与日人,未见大害,否则以一大资本家如盛氏者专之,其为弊亦大。”对于舆论喧哗,尚不以为然,认为“舆论于此,未必深察。(24)但对于临时政府内部章、张二人的态度,则高度重视。在收到章太炎第一封信后,孙中山立刻复函,表示“此事弟非不知利权有外溢之处,其不敢爱惜声名,冒不韪而为之者,犹之寒天解衣付质,疗饥为急。”(25)孙中山向章介绍了南京临时政府面临的现状和财政危机,指出章所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建议不能解目前之急;章太炎提出的权利外溢的后果并非不知,名誉牺牲的后果,无论是对于临时政府,还是对于个人名誉,也都十分清楚。但孙中山此时决策的出发点,是综合比较,两害取轻,“至于急不择荫之实情,无有隐饰,则祈达人之我谅。”(26)
在覆张謇函中,孙中山以同样的理由说明了合办借款之必需,也以同样的比喻向张解释不得已的苦衷,表示“惟度支困极,而民军待哺,日有哗溃之虞,譬犹寒天解衣裘付质库,急不能择也”,希望张站在临时政府立场考虑,转移舆论,帮助临时政府度过难关,特别请求“先生一言,重于九鼎,匡救维持,使国人纵目光于远大,为将来计;而亦令政府迫于救患之苦衷,权宜之政策,免为众矢之的。”(27)
与此同时,孙中山极力争取借款案在程序上的合法性,避免临时政府和个人在名誉上进一步陷入困境。1912年2月12日,参议院以汉冶萍及招商局抵押借款违法,质问临时大总统。(28)18日孙中山咨覆参议院,说明汉冶萍借款并无违法。(29)23日,参议院以孙中山之答复“疑问尤多”、“不得要领”,再次提出质问,并要求即日派员到院答复。孙中山亦郑重作了答复,并派总统府秘书长胡汉民到参议院,将关于汉冶萍借款各种相关文件携交讨论。(30)
为汉冶萍合办事,孙中山在内部解释和政府运作上费尽周折,但最终还是“各省反对,舆论哗然”,只好命盛宣怀“宜早设法废去此约。”(31)3月22日,汉冶萍公司在上海开临时股东会,全场一律反对合办。(32)这些过程,牵扯了孙中山大量精力,最终不免临时政府和孙中山个人名誉均受到重创。虽然对章太炎、张謇作了苦口婆心的工作,但没有也不可能得到他们的接纳。在得到孙中山初步解释后,章又来函仍申反对意见,口气则更趋严厉。章太炎不同意孙中山“以解衣付质为比”,反劝孙中山不要“倒行而逆施之”,指出孙所做、所虑的一切“奈舆论不直何?奈国命将覆何?”斥孙中山和黄兴为“为私卖国产之人。……自是长与奸谀同列,终为不义,弗可没已”,深为“痛惜”;章太炎特别提及孙中山的革命经历以及所积累的革命威望,希望孙“勉修明德,以待第二期之选任”,不要“自点令名”、“昧于取舍”、“强拂舆情”,以冒天下之不韪,否则“惟有要求割席”,相与决裂。(33)
在临时大总统任上,孙中山对于名誉事件,优先考虑的仍是政治大局,力图使临时政府的工作和全国革命的形势趋于有利方向,即使付出名誉代价,亦在所不惜。在汉冶萍案等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有限的应对,与其说是为了名誉,不如说更多的是为了革命党和临时政府内部的团结。但结局确实失多得少,陷入极端不利的名誉困境。究其原因,当时形势的发展,没有可能按照孙中山的愿望进行;临时政府和孙中山在既紧急又窘迫的巨大压力下,对策局促而无力。这些都反映了孙中山和临时政府在面临苦衷的情况下,没有能力也没有经验来使事件得到较为圆满的解决,后来者深应以同情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