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究李清照的学者介绍,今流传的各版本《金石录后序》最后所署皆相同:
“绍兴二年、玄黓岁壮月朔甲寅,易安室题。” 我解读其意:
绍兴二年,壬子年八月初一甲寅(时辰,凌晨3~5点),易安室题。
“绍兴二年”+“玄黓岁”=>《金石录后序》署年不会是笔误。
《金石录后序》叙述的时间跨度为:宋建中辛巳年(1101年)——绍兴二年(1132年)。作者李清照没有1个字述及绍兴二年之后的际遇。
《金石录后序》署年本来无可疑。
可是,现在有人提出《金石录后序》写于1134年,也有人提出《金石录后序》写于1135年。那么,请问:
为什么流传的各版本《金石录后序》署年都是1132年,没有1个流传的版本《金石录后序》署年是1134或1135年?
你能从《金石录后序》中找出叙述1132年之后的蛛丝马迹吗?
主张《金石录后序》写于1134年者拿出所谓“铁证”:
宋人洪迈看过李清照原文《金石录后序》,他的《容斋四笔.》成书时(1197),他七十五岁,记忆力还很好。他在《容斋四笔.》中写道:“绍兴四年,易安年五十二”。那么,请问:
洪迈抄录《金石录后序》了吗?1个75岁的老人的记性胜得过烂笔头吗?
认为《金石录后序》写于1135年者提出理由:李清照写《金石录后序》时,赵明诚”墓木已拱“。赵明诚卒于1129年,到1132年,才3年时间,其墓地上长出的树木不可能有两手合抱那么粗。那么,请问:
李清照写《金石录后序》之前,去看过赵明诚的坟墓吗?到1135年,赵明诚卒后6年,其墓地上长出的树木有可能达到两手合抱那么粗吗?树木恐怕得16年以上才有两手合抱那么粗。以修辞质疑纪年,岂不谬哉!
有人说:“余自少陆机作赋之二年”,翻译成白话就是:“陆机二十作《文赋》,我在比他小两岁的时候嫁到赵家。” 即李清照自谓:(建中辛巳)我李清照18岁(虚岁)嫁到赵家。由此看来,“李氏自记的‘绍兴二年’(1132年),与文中多处记录内容均自相抵触。”
“余自少陆机作赋之二年”直译:我自从比陆机作《文赋》的年纪小2岁的时候(,到……时候)。
李清照在文中自谓”过蘧瑗知非之两岁“,50+2=52(虚岁)。1132年,李清照51周岁,那么李清照生年:
1132-51=1081年。
李清照生于1081年,这是完全按李清照原文自述计算出来的,与文中各处记录内容均相符合,不见有任何相抵触之处。
无中生有地造出:李清照自谓:(建中辛巳)我李清照18岁(虚岁)嫁到赵家。确实“与文中多处记录内容均自相抵触。
还有人说:1132年夏,李清照改嫁张汝舟,婚后双方激烈冲突,八月李清照起诉讼张汝舟,九月初一判决离婚。离婚前的八月初一,李清照不太可能写《金石录后序》。那么,请问:
李清照再适张汝舟之说,有直接证据吗?
李清照再适张汝舟之说本来是有争议之说,《金石录后序》是原始实录,用有争议之说质疑原始实录,岂不是猪八戒回头——倒打一钯?
相反,作为原始实录的《金石录后序》本身即有力地动摇李清照再适张汝舟之说。1132年,时局剧烈动荡,身负重任惶急奔走的51周岁的老太婆李清照,会脱离强大的赵家势力保护,改嫁没有势力的小官员吗?撇开环境因素不说,古代51周岁的老太婆改嫁,是不是有点奇葩?
“绍兴二年、玄黓岁壮月朔甲寅,易安室题。” 我解读其意:
绍兴二年,壬子年八月初一甲寅(时辰,凌晨3~5点),易安室题。
“绍兴二年”+“玄黓岁”=>《金石录后序》署年不会是笔误。
《金石录后序》叙述的时间跨度为:宋建中辛巳年(1101年)——绍兴二年(1132年)。作者李清照没有1个字述及绍兴二年之后的际遇。
《金石录后序》署年本来无可疑。
可是,现在有人提出《金石录后序》写于1134年,也有人提出《金石录后序》写于1135年。那么,请问:
为什么流传的各版本《金石录后序》署年都是1132年,没有1个流传的版本《金石录后序》署年是1134或1135年?
你能从《金石录后序》中找出叙述1132年之后的蛛丝马迹吗?
主张《金石录后序》写于1134年者拿出所谓“铁证”:
宋人洪迈看过李清照原文《金石录后序》,他的《容斋四笔.》成书时(1197),他七十五岁,记忆力还很好。他在《容斋四笔.》中写道:“绍兴四年,易安年五十二”。那么,请问:
洪迈抄录《金石录后序》了吗?1个75岁的老人的记性胜得过烂笔头吗?
认为《金石录后序》写于1135年者提出理由:李清照写《金石录后序》时,赵明诚”墓木已拱“。赵明诚卒于1129年,到1132年,才3年时间,其墓地上长出的树木不可能有两手合抱那么粗。那么,请问:
李清照写《金石录后序》之前,去看过赵明诚的坟墓吗?到1135年,赵明诚卒后6年,其墓地上长出的树木有可能达到两手合抱那么粗吗?树木恐怕得16年以上才有两手合抱那么粗。以修辞质疑纪年,岂不谬哉!
有人说:“余自少陆机作赋之二年”,翻译成白话就是:“陆机二十作《文赋》,我在比他小两岁的时候嫁到赵家。” 即李清照自谓:(建中辛巳)我李清照18岁(虚岁)嫁到赵家。由此看来,“李氏自记的‘绍兴二年’(1132年),与文中多处记录内容均自相抵触。”
“余自少陆机作赋之二年”直译:我自从比陆机作《文赋》的年纪小2岁的时候(,到……时候)。
李清照在文中自谓”过蘧瑗知非之两岁“,50+2=52(虚岁)。1132年,李清照51周岁,那么李清照生年:
1132-51=1081年。
李清照生于1081年,这是完全按李清照原文自述计算出来的,与文中各处记录内容均相符合,不见有任何相抵触之处。
无中生有地造出:李清照自谓:(建中辛巳)我李清照18岁(虚岁)嫁到赵家。确实“与文中多处记录内容均自相抵触。
还有人说:1132年夏,李清照改嫁张汝舟,婚后双方激烈冲突,八月李清照起诉讼张汝舟,九月初一判决离婚。离婚前的八月初一,李清照不太可能写《金石录后序》。那么,请问:
李清照再适张汝舟之说,有直接证据吗?
李清照再适张汝舟之说本来是有争议之说,《金石录后序》是原始实录,用有争议之说质疑原始实录,岂不是猪八戒回头——倒打一钯?
相反,作为原始实录的《金石录后序》本身即有力地动摇李清照再适张汝舟之说。1132年,时局剧烈动荡,身负重任惶急奔走的51周岁的老太婆李清照,会脱离强大的赵家势力保护,改嫁没有势力的小官员吗?撇开环境因素不说,古代51周岁的老太婆改嫁,是不是有点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