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吧 关注:34,010,264贴子:993,634,687
  • 6回复贴,共1

随便发表一些自己写的杂文,散文吧。。。。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大概没人会看


IP属地:浙江1楼2018-03-27 11:04回复
    发了再说


    IP属地:北京2楼2018-03-27 11:04
    回复
      刘晨自认是个多愁善感情绪化的人,她心情好的时候被蚊子叮了也只是轻轻的吹走它,冬天寒冷街道旁的那些店铺里面透出的灯光都是暖的!但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是心情不好!
      她以为她想到了爱情里的一切,从相遇到相爱,从相爱到争吵。她想好了,如果争吵的话只妥协三次,也只是妥协绝不委屈自己去做出变化,如果自己必须变化那你爱上的是我吗?所以她连分手在想好了,她觉得自己一定是这样的固执,一定是这样的不在乎!后来爱情真的来了,她发现迁就和变化竟然是喜悦的,如果真的不再是从前的自己那就不是吧,反正人总是变来变去。
      刘晨遇到的人叫孔维,相遇的时候刘晨便对孔维说,“若是要我改变的恋爱还是不谈了吧!”
      孔维只是平静的看着刘晨对她说“有一种动物叫蜉蝣,寿命只不过一天;常出现在春夏两季,可是如果你将它带到一个叫基多的地方,它一天便可以历尽春夏秋冬,是百年孤独,也是百年之美;我发誓我从未这样无可救药的爱上一个人,若是只和你相爱一天那就一天!”
      刘晨没有再多的言语,她只是回过头来也没有多做任何表情,可是却在心中暗想,这是一个多么能说会道和花言巧语的男人!这样的人都太过于相信自己的嘴,没有一个是真诚的!她庆幸自己似乎一开始就看透了眼前这个示爱的男人,既然如此何不与他相爱看看,至少自己早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到时候不过是断舍离而已!
      于是他们就这样各怀鬼胎的相爱了,像是各取所需一样两个人疯狂的追求浪漫,追求极致的浪漫,从早到晚的做爱,呻吟着说出来的情话是那样动人谁还会在乎真假!
      一个人的时候刘晨发现自己开始想念这个男人、这个骗子!如果他是个骗子的话,不,他肯定是个骗子!但是他的骗术多么高超,演技那么完美,自己连分手都想好了何苦要去纠结这是不是一个骗子呢!可是自己是个固执的不要改变自己的人,这样的自己现在无法抑制的想要去要求别人了,多么可笑!她希望孔维能多陪自己一会儿,最好是一直陪着,否则这个骗子不在骗自己的时候一定是在骗别人,想到这里刘晨猛的意识到自己竟然是在吃醋,在妒忌,也在怀疑,这个骗子一直顺着自己,但是如果自己必须做出改变的时候还能断然拒绝吗?断舍离也只是说来简单!
      “喂!你在哪里?”
      “怎么了吗?不是说好了我们一周只在一起三天吗?”
      “那………没事了,我挂了!”
      “喂!你在哪里?”
      “又怎么了?亲爱的!”
      “我想把下周的三天也用了,可以吗?”
      “好!我现在过来!”
      于是两个人一直在预支着下一个三天,下下个三天……
      刘晨突然提出要去看星星,其实孔维知道,大概是这位天使给的时间结束了吧!他从第一天就知道,从她的眼睛里看到的东西,他看到了坚定,看到了倔强,看到了对于分手的预知。也许是因为这些自己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他觉得这就是天使,来将自己从苦难的人间中拯救出来,肯定会分手的,我这样的人如何能有幸得到她的垂青,孔维这样告诉自己,然后义无反顾的投入到这段爱情中!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从小温顺贤良的孔维开始用自己丰富的学识和出人的语言表达能力从欺骗女人中获得成就感。他没有计算,更不想计算自己和多少女人陷入过爱情。不过他从不觉得自己亏欠过任何人,自己似乎是个善变和滥情的人,他觉得自己是爱上了每个和自己相爱过的女人,虽然数量让这些感情看上不去不是这样。如果自己本就是这样又何苦为难自己!
      他以为自己能接受爱情里的一切,有那么多女人爱过自己,爱上自己,将爱自己,自己是个多么幸福的男人。他做好了打算,这一辈子就孤独终老吧,然后去找那个在二十岁时给自己算命说自己会拥有一段安稳感情的道士,嘲笑他!有时候他也会觉得自己是在安慰自己,内心真的不是在渴望一段这样的爱情吗?然后再一遍遍的告诉自己,不是,这样想的时候只是应该厌倦了眼前的这段感情!
      “分手吧!”孔维就告别了这个女人,走出曾经缠绵充满温情的临时的爱情寄所!
      该去哪里找寻下一段感情呢?这回一定要是一个演员,多想问问她扮演别人的人生是怎样的感觉;体会别人的爱情是怎么样的滋味;享受别人的幸福会不会真的喜悦!会迷失吗?会流泪吗?会发自内心的开心吗?
      这样子想着的孔维走到了刘晨的面前!她就那样坐在咖啡馆的角落里,手里端着一本三体认真的读着。天呐!自己没有一个稳定的工作怎么办?生了孩子该叫什么名字?
      孔维注意到她在看三体,这一定是个独立、坚定、倔强、有计划的女人!我要走到她面前去看看她的双眼,一定要看到,希望她不是个演员吧!
      “你好,我能坐在这里吗?你一定是个演员吧?!”
      ……………
      坐在星空下的孔维感到了内心从没有过的失落,真的该结束了吗?虽然她的眼神在慢慢的改变了,但是自己这样的人她早就看透了吧。如果她心中还有不舍怎么办,别让眼前的女人伤心了,还是自己来说分手吧!
      “我们分手吧?”
      “你早就感受到了吧!”刘晨从一开始就准备好了分手,她又问了一遍自己“孔维,如果我不想分手了呢?”
      “可是我都没有一个稳定的工作,我一直在流浪,我怎么配……”
      她没有说话,心里自然也是茫然一片。她当然知道风险,可何处是没有风险的,靠得住的男人又在哪里?更重要的是她喜欢他,看见他就高兴。 她对他说“不中意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如果是你的话,有吃饱饭的钱就够了。”


      IP属地:浙江3楼2018-03-27 11:04
      回复
        我不知道怎么去写一段属于我自己的文字,所以我一向都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习惯的会在听音乐的时候把自己的脑子放开,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然后让莫名其妙和毫无来由的念头和句子填充进来,我享受这种感觉,特别是或静或闹的曲子中夹杂着的敲击键盘的声音,特别能使我安静下来!
        追求一种飘渺的灵感就像是行走在记忆里的故乡一样,故乡是我此生都无法再去到的地方了。回到那里总是在早上,淡薄的雾气迷漫在潮湿的石头路上,我喜欢那条没有经过合理安排却十分合理的石头路,那上面总是湿的,石头缝的中间会长着杂草,甚至还有一些粪便在上面。我从小的身高就很高,路边的黄泥茅房我总能一眼就看到屋顶上的斑驳,每次我回到了故乡,我就心怀鬼胎的在这条路上走着,我肯定是又偷了地里的玉米,然后揣在怀里准备和朋友一起到山坡上烤着吃。就这么想着,然后我就找到了那股莫名的忧愁,虽然已经想不起忧愁的原因,可我一辈子都记得那股忧愁。我想着,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大概就是为了没必要忧愁的事情而忧愁了吧。
        于是这些已经分不清真假的回忆给了我充分的灵感,我凭着那种感觉去写下冰冷冷的文字,每次我回头去翻阅自己写下的东西的时候,也会讨厌这个作者,冷酷的嘲弄着一切,但是明明我写的时候心里怀着的是故乡。
        不习惯了,回到家乡的时候已经不再习惯了,无所适从。只有当我做到老年痴呆的奶奶面前,看着她低垂着眼睛,凭着肌肉记忆去添一根柴的时候,才能让自己不那么浮躁。她会先用右手捋开挡在眼前银白色的头发,然后侧过身子从堆砌成墙一般高的柴堆中抽取一根不知道是否经过挑选的干燥柴火,接着把脸放到口子上,拿火钳给准备进去焚烧的木头推出一条道路,最后用手把它放到最里面。红黄色的火光照在她脸上的时候,我能感觉到自己彻底的平静了,喜欢用土灶烧饭的人一定是世界上最懂平静的人。
        我很庆幸,我从来没有离开家乡太远,城市和城市之间早已无法用肉眼去区分,我怕离开的太远我会忘记怎么去平静。有的时候我会突然感觉自己似乎忘记了怎么去说家乡话,那种感觉特别真切,一句都记不起来,就像是从来没有说过一样,这时候只有父母的电话能治得好。
        能够用文字去记录下家乡、故乡我觉得是件特别幸福的事情,家乡是个地方,故乡是个念想。我去过那么多城市,穿梭过那么多人潮,当我停下不去移动的时候,就能看见每个人的头顶上都有一道光笼罩着,他们低着头看着手机,或急匆匆的走着,互相之间都不认识,但都是来自家乡,想着故乡。


        IP属地:浙江4楼2018-03-27 11:05
        回复
          路过一条生活多年的街道,我没想到我会是这样子的落荒而逃,从毕业开始我就住进了这条在金华城有名的高畈街。刚刚住进来的时候,我特别享受,我喜欢这种闹哄哄的感觉,妓女、流氓、上班的相安无事的各自走着,或者驻足在丰富的夜宵摊上选一样自己爱吃的东西。我总说食物承载了中国人太多的情感,特别是我这样一个喜欢吃的人,东北大爷的烤玉米是我吃过最甜的食物。
          每次他操着一口东北口音,喧哗着从炉子里拿出玉米的时候,甜就已经在嘴里了,每次他说小伙子,我挑个好的给你,我从来不怀疑那就是最好的。有一次和他闲聊的时候,我认真的看过他手上的茧子,我觉得每个人手上的茧子各不相同,但都是生活磨难的证据,他的茧子特别厚,所以再烫人的玉米拿出来也能马上剥好、穿好、装好。他说他每天早上都是最早一批去市场上选择玉米的人,宁愿要贵一点的,也一定要好吃的。说实话,这些话我并不相信,不过食物是一样纯粹的东西,不需要考虑太多,只需要好吃就够了。顺便我也想通了为什么摊上的东西永远比店里的东西好吃,因为摊贩们没有多么远大的志向,他们要的也很纯粹,生活罢了,所以他们琢磨着怎么能让东西更好吃一些,手艺。
          就像是这条街道,特别纯粹,它只是一条被老居民楼覆盖,所以有特别多廉价租房的狭窄街道,只有人是心怀鬼胎的。到了晚上十点钟以后我会习惯性的出来逛逛,街道永远是潮湿且混杂着烟熏味的,很少有人像我这样,并没有目的的走在这条破街上,因为这条街容不下从容,这条街容下了所有欲望。烟熏火燎的烧烤摊让高畈街变得像是笼罩在浓雾里,雾里充满了喧哗声,一时间会觉得自己像是在电影里,边上的一切都是虚幻,或者说,本来就是虚幻。因为这里的日子不是日子,这里的目的是假装的目的,这里的人却是真实的人。
          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开始迷茫了,我开始享受不工作的时间,这大概就是工作的意义吧。可是享受这种东西是一定会上瘾的,我开始闷在房间里,不停的抽烟,于是我的房间也笼罩在了浓雾里,和外面的街道没有区别,我不用再走出去了。和我一样年轻的人们聚集在网吧里,抽着烟,笑着,即使只是漫无目的的敲击着键盘也都是笑着。我变得和他们一样,就那么笑着。陌生人之间互相吹着牛,递着烟,都不需要约定,也不需要知道名字,因为来了的人还会再来,明天你一定能在这条街上的一家网吧里找到他,但是跑了的人再也不会出现。
          一定是这条街有着什么魔力,它让所有人都开心,却让人开心的害怕。我路过了这条街,我不准备再走进去了,我怕我会开心起来。


          IP属地:浙江5楼2018-03-27 11:06
          回复
            先随便发三篇吧。。。


            IP属地:浙江6楼2018-03-27 11:06
            回复
              没人看。。。撤了


              IP属地:浙江9楼2018-03-27 11: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