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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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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

《监察法》在新修订《宪法》第9日颁布,既是宪法赋予的一部制权法、严惩腐败的专用法律,又为“反腐败永远在路上”与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法治保障,更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监察法除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外,还像“敌敌畏”,专杀群众身上的“苍蝇、蚊子”及其一切害民之虫。
监察法对大美临沭而言,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使言行一致的领导们,在新时代里新作为,全心全意建设富强临沭。又给“两面人、两面派”以及“两面领导”敲响悬崖勒马的警钟!
监察法对临沭县蛟龙镇“黑村官”及其“关系网、保护伞”来说,已震撼其昼夜难眠,度日如年,自怨自艾,惶惶不可终日!
然而,蛟龙镇“苍蝇蚊子抱团腐败”的嫌疑人,不但不向监察委员会主动交代问题(涉农与扶贫领域腐败及其“保护伞”问题),争取监察委宽大处理,以挽救自己与家人。反而不顾三番五次谆谆告诫,居然扬言要动用“公安”威胁举报代表人,妄图巩固蛟龙镇村前腐后继之联盟。其官员果真目无党纪国法,不但保护不了“黑村官”,反而“泥神过河”,引致一方“腐败塌方”。

众所周知,临沭县蛟龙镇巨石前“为人民服务”,巨石后“苍蝇、蚊子”成灾,令人倍感厌恶!蛟龙民众依照监察法的规定,继续举报腐败,已经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任何腐败分子都阻挡不了!
据知情网友透露,临沭县蛟龙镇“黑村官”,在村两委换届前后,就早已被分别举报。由于临沭县蛟龙镇党委、纪委、政府、换届小组的“苍蝇”与“蚊子”“抱团腐败”,致举报代表人无奈,只好将“五类人”俱全“四类人”的“黑村官”及其“关系网、保护伞”一同举报至临沭县、临沂市纪委监委,以及山东省纪委、中纪委、市省最高检三级检察院、中央第七巡视组。
各位网友,日月开新元,天地又一春。人民盛会即将胜利闭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伴问世,又给敢于举报腐败的群众提供更坚强的法律保障。故对临沭县蛟龙镇村“苍蝇蚊子抱团腐败”成灾的问题,依照《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署名向山东省、国家监察委员会举报。届时,“黑村官”与“泥神”怎样过河?敬请社会各界仁人志士围观!
图文//举报代表人等共同汇编//20180320


1楼2018-03-20 09:25回复

    第三章 监察范围和管辖
      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第十六条 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所涉监察事项。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第十七条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监察机关认为所管辖的监察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监察机关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监察机关管辖。


    2楼2018-03-20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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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没用,法律针对的是底下层劳苦人民,对于其他没用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03-20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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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临沭县蛟龙镇巨石前“为人民服务”,巨石后“苍蝇、蚊子”成灾,令人倍感厌恶!蛟龙民众依照监察法的规定,继续举报腐败,已经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任何腐败分子都阻挡不了!


        8楼2018-03-2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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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察法除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外,还像“敌敌畏”,专杀群众身上的“苍蝇、蚊子”及其一切害民之虫。


          10楼2018-03-2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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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察法对大美临沭而言,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使言行一致的领导们,在新时代里新作为,全心全意建设富强临沭。又给“两面人、两面派”以及“两面领导”敲响悬崖勒马的警钟!


            11楼2018-03-2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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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察法对临沭县蛟龙镇“黑村官”及其“关系网、保护伞”来说,已震撼其昼夜难眠,度日如年,自怨自艾,惶惶不可终日!


              12楼2018-03-20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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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网友,日月开新元,天地又一春。人民盛会即将胜利闭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伴问世,又给敢于举报腐败的群众提供更坚强的法律保障。故对临沭县蛟龙镇村“苍蝇蚊子抱团腐败”成灾的问题,依照《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署名向山东省、国家监察委员会举报。届时,“黑村官”与“泥神”怎样过河?敬请社会各界仁人志士围观!


                14楼2018-03-2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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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察委员会有对腐败分子三个月至六个月的留置权。)
                   第二十八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批准决定应当明确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第二十九条 依法应当留置的被调查人如果在逃,监察机关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通缉,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通缉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监察机关决定。


                  15楼2018-03-2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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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成功了…将大大鼓舞村民的士气!也将成为一个典范…一个人民反腐的开端!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8-03-2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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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这个手机号码13953962760的领导,应该到了“断臂”或丢“卒”保“车”之时了?


                      17楼2018-03-20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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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网友:本帖已在新浪网、人民网、凯迪网、齐鲁网等各大网站发表。如吧务在一方腐败压力下,删除本帖,楼主表示理解!


                        18楼2018-03-20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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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斗士,顶一个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8-03-20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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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呢?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8-03-20 13:04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