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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 加强春运后期交通管理 1天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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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春运后期辖区交通态势平稳,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抽调警力组建农村交通执法小分队,坚持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超员超速、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月5日,大队将4名涉嫌无证驾驶、1名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移送至绵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李某,四川省江油市人,于2018年2月23日10时23分驾驶号牌为川B729XX的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石马场镇路段时,经现场民警检查发现其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范某全,四川省三台县人,于2018年2月22日20时20分驾驶号牌为川B731XX(临牌)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游仙区芙蓉路北段时,经现场民警检查发现其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王某,绵阳市游仙区人,于2018年2月6日14时35分驾驶号牌为川BFR9XX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国道108线2074公里路段时,经现场民警检查发现其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文某成,四川省江油市人,于2018年2月13日16时09分驾驶号牌为川BSK6XX的小型轿车行驶至石马场镇路段时,经现场民警检查发现其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李某、范某全、王某、文某成因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分别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左某,绵阳市游仙区人,于2018年2月11日21时49分驾驶号牌为川BCS1X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游仙路1段(游仙东路-仙鹤街)路段时,经现场民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经过查询,确定左某此次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现场民警挡获。左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处以左某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1楼2018-03-10 14:20回复
    希望你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讲人情,做到不放过一个漏网的!原因是我无违章违纪驾驶摩托扣我货车驾照12分降级处理,害我丢工作,去处理的时候好多都在找人处理,我的确不好处理,不知道那些饮酒的是怎么处理过了的!不要这边抓,那边取!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9-04-17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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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B277HZ教练曾先峰 不知道你是否有教练证 训练用的是蓝色牌照的车 打着平安驾校的名头给胜威招人 说是一次性收费 包接送 然后呢 考科二前一人收了一百五说考过了腿 过了退的钱呢 又让交两百说考过了科三退 呵呵 还经常发信息不回复 练车不回复 我从17年9月份报名到现在19年五月份都没有拿到驾照 如果是平安驾校的看见我想问问 你们就这样被人冒充难受吗 胜威驾校的我想问问你们自己的教练是不是应该管一下 就这样坑学员好吗 还是看我们这些是外地学生 比较好欺负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9-05-15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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