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如下人员:1本人 2达飞金融公司(即有分期)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一家手机店涉案金额:3300分期手机起因:本人因2017年在青岛平度市上班,由于手机老化需要换手机,本身打算一次性购买,但由于达飞金融业务员推荐介绍办了分期,第一办分期之前,业务员没有给我讲解利息、期数、以及一系列费用,审核通过后,业务员说给你分了18期,每期还300多,当时没有多想因为不懂。第二业务员没有给我本人看有效合同以及材料,只是他拿着一个平板电脑让我在上面签字(如今我这里没有合同,他方有电子版但我不知道内容)本人还了5期要求一次性付清感觉金额不对,已经超出了合法利息,所以就没有还,一直逾期,逾期天数100天左右的时候,达飞金融委托催收公司跟我要账4155.8元说不还清就把我告了,由于本人不懂,就通过微信公众号还款方式又还了3000,这样就是3000+5×300=4500(还欠1100左右如果都还清是5600+)本身是3300÷18=157.894737≈158那么为什么每期要还300多,多出来的要是利息的话已经超出了银行额定利息,应该还的我还,不应该还的所以我不想还了(已还4500-本金3300=1500已经多还了1500)综上所述:我会不会构成犯罪,用不用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