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活农产品车
——减免期限:长期有效
——减免要求:
(1)装载货物为《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鲜活农产品,符合新、鲜、时、活、生的要求;
(2)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含80%);
鲜活农产品质量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比例计算方法=(车辆实际总重-行驶证标明的车辆整备质量)/车辆核定载质量
(3)对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内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在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
(4)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
(5)配合检查,无故意冲卡或堵塞车道行为的;
(6)二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