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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逊-文】江东的绿到底是怎样的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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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1-13 22:30回复
    孙权总是觉得自己那个英明神武的大哥偶尔阴魂不散。就是他睡觉时也都要趴在他床前逗他玩,欸仲谋啊,仲谋同志,你怎么变绿了啊。
    关于江东绿到底是怎么样一种绿,我们至今讨论了很久。其实委实说江东是绿的就有些冤枉吧,你看那小霸王的围巾是红的,赤壁的业火是红的,夷陵的光芒染红整片天空。——不过这不算什么。孙权有些郁闷的是无论红啊绿啊好像都跟他没多大关系,唯一沾点边的话便是年前收到一套绿衣服,还是带帽子的那种。
    昔日江东双璧都健在时孙权总是能从他大哥身上看到一团火。这火烧的挺旺甚至蔓延到了他那同样传奇的二哥去了。他二哥不是亲的,据说某年某日被他大哥不小心给捡了回来——顺便捡了一栋房子半个江山。
    形容他二哥的最好颜色可能是白色,孙权小时总是想哇世上居然有这么好看的人,一袭青衫笑得满是儒将风范。长大后想哇世上居然有这么好看的嫂子,一曲古琴弹得满是千古风流。再大点后想哇世上居然有这么痴情的家伙,十年苦守却是一纸遗书“昔受讨逆殊特之遇”英雄绝唱。
    你看你看你看临死前还在想那个十年前的故人想的如此光明正大重点是那故人还是个男的——不知是几个意思。
    这很不公平,孙仲谋同学掐指一算欸公瑾哥认识我的时间和认识我大哥的时间一样长啊……我还对公瑾哥那么好送他那么多衣服我大哥却是每次都蹭公瑾哥的东西不知廉耻怎么公瑾哥就是要更喜欢我大哥一些……人与人怎么这么不一样。
    不过说他是白色的确略委屈那红莲业火的周将军了。周将军本来是白的,不掺杂多余东西的白。后来他遇见孙伯符以后就变得挺红,越来越红越来越红,红到一把火烧了他大魏的半边天。赤壁的血染上江水,和他红色的战袍都在东风中猎猎作响——这时周将军忽然就转头对孙同学笑了笑,欲言又止。
    笑得只有那么好看了,凄美而痛快。
    再后来这团炽烈的红终于把周瑜自己也烧死了。啊不对,是把他带去了另一个更红更亮还有人陪他放火的地方。
    什么后世流传的“非瑜背诺,天不假年”在孙权看来简直是扯淡。他大哥不信天,于是他二哥也不信天,这两人动不动便是“天命不就是拿来改着玩的吗”的少年模样。到后来他大哥死了,他二哥依然不信天不信命一个人带着他们最初的骄傲。唯一一次看到他那温文尔雅的二哥发火便也是在这个问题上——“天意个鬼!若天意要亡我东吴,那直接让天意去死算了!”
    这话是说在那天曹操八十万水军到来众文臣惊慌失措的时候,不过后来这些军队真的全变成了水军。
    孙权私自猜测他周哥不爽这些天意观点的部分原因是和某个神棍于吉有关。那不是他咒孙策死嘛。结果孙策就真死了。神鬼之事,虽然他那两个哥哥不认同,孙仲谋还是信一点点的。
    至于前面说的“非瑜背诺”就更有趣了。孙权和陆逊私下聊天说周公瑾小哥真是完全看不出来哪里对不起孙伯符。没能赢得这天下?说不定是背了“攻取天下”这个诺言。然而陆逊很平静地摇头说:
    “并非如此。”
    “他们当初的诺言必定是:我们一同打下这所有的江山。所以最先背诺的是讨逆将军,不是周都督。”
    如此说来这句话应当改成这般——“天不容我,我必逆天”。不过文采啊韵律啊都没开始好听了。当然这无所谓,毕竟周大都督死前是只有句“昔受讨逆殊特之遇”的,想象周大都督满眼不甘地道“非瑜背诺,天不假年”或者一腔热血地吼道“天不容我,我必逆天”……简直不能再ooc了好吧。
    江东不信天的传统却是在千年后被小乔给保留下来了。无论张角或是司马懿的闪电都永远劈不死小乔——而这正是千年前双璧的精神。
    孙权曾百思不得其解为何在那时他那明明超级好看的周哥哥会看上他那超级落魄的孙哥哥……就如同他向来不懂他那超级好看的周哥哥为何会执着于挺俗气喜庆的红色。一次他曾问陆逊:“红色有什么特点吗?”
    陆逊垂下头想了想谨慎地道:“或许很耀眼?”
    “周都督是爱出风头的人吗?”尚还年轻的孙二谋托腮思考,“他为什么喜欢这么耀眼的颜色?”
    陆逊听完孙权的疑问后却笑:“那倒不一定。因为讨逆将军喜欢红色啊。红色是激昂热血的颜色。不屈不挠,血性方刚。”
    像极了江东。
    还有种说法陆逊没说。因为红色显眼啊,这样那个在地下的人才看得到。
    孙权表示我死后你就别穿红色,太鲜艳看着跟结婚似的。陆逊便淡淡地偏身问那如果臣死在主公前面呢。孙权就愣住了,打哈哈说那怎么可能我活着一天就让你好好活着一天高薪厚禄富贵平安——我以我哥的名义保证。
    陆逊退后:谢主公。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01-13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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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们说小鹿斑比天真可爱嘛人家君王的话哪里可信了。不是孙伯符这么重诺的好孩子都还信誓旦旦地说“一起打江山”吗……像仲谋同学这种圆滑的家伙更是不可能守约了。
      不过或许,那时陆逊本来就没有相信。
      好了言归正传,江东的颜色是绿色。
      二十一世纪某游戏有个宣传语叫“愿为红莲三千火,护我东吴一江春”,挺委屈的是这最后还成了周都督的代言,总之在后世人眼中周都督成了又红又绿的存在。那一江春给任何人的联想都会是无尽的生机的昂扬的绿色。——自然不是现在所说的原谅绿。孙权个人是很赞成把绿色作为江东的国色的……of course 并非他这个人很绿。我们要是敢像罗灌水先生一样说仲谋很绿,怕不是得去压一压千年前某两个人的棺材。
      孙权这家伙是喜欢出去玩的。或许用浪比较贴切。他想玩可大臣们是万分不干,贵为一国之君怎么能瞎跑?到时像他那个早死的老哥一命呜呼了可咋办?然后这时陆逊也跟着劝:“主公您大可修养身心,少秉烛夜游。”
      大意是主公我知道你每晚都出去玩了您歇着吧少折腾少来事。
      后来陆逊是不放心孙权的安危也跟着一起去,他们到了很多地方见了许多风景,孙权觉得还是绿色最好看啊江东的春天可真是世上最棒的东西!草原一望无际江面波光粼粼,暖阳洒下来像金色的披肩,那些儿童放着各式各样的纸鸢嘻笑打闹——“难怪公瑾死也要护着这一江春,伯言你可要多学学。”他转身给陆逊如是感慨。陆逊便笑,长发被风撩起:“嗯,臣也这么认为。”
      哦他这么认为是指他也认为很好看,并不是承认他是“小周瑜”的说法。
      给陆逊订婚事的时候孙权想的蛮通透。自家的小白菜总有一天会被小猪拱走——肥水不流外人田不如让自家的猪来拱。只是婚礼前日堂堂吴王忽然觉得失落,他像过去无数个日月那样溜进了陆逊的寝室,正撞着陆逊在挑选婚衣。
      “那件红色的不好看……”孙权斟酌着说。
      “拜见主公,”陆逊俯身,“不知主公觉得哪种好看。”
      然后当陆逊听说绿色最好看了你不如穿绿色时表情明显滞了一下。
      孙权猛地想起他给陆逊说要不我把我哥女儿许配给你时陆逊也是这表情。后世翻译可能是“***在逗我”或者“吃了一斤”。可最后他什么都没说,垂眼便是:“都听主公的”。
      这让孙权觉得万分没趣。不过在我们眼中这是非常有趣的因为不妨yy陆逊丰富的内心活动:“孙仲谋怕不是个智障”“孙仲谋今天或许又没吃药”……孙权又后悔起来让陆逊穿绿色,他一把抓住陆逊的手:“开个玩笑而已,还是红色吧,喜庆。”
      陆逊退后,不动声色地挣开被握住的手:谢主公。
      多年后有群叫做权逊党的邪教徒分析这个情节时惊叹这是孙权自己要让自己绿的怪不了别人啊!而孙权并不知道。那时他或许是真的一心一意喜欢绿色,像江东的春天那般明媚的绿色。
      刘备打来时陆逊是一身绿袍迎战的曹丕打来时陆逊是一身绿袍迎战的上大将军印发来时陆逊是一身绿袍迎接的……期年过去孙权想自己为什么会喜欢绿色,或许是因为那个陆家的少年一生最灿烂最荣耀的时刻都和绿色有关。那是一个人生命的本真发出的光芒。
      而陆逊可能会说,因为主公喜欢。
      那么这是一个问题了,到底是因为谁先开始喜欢的呢。
      就如同晚年孙权听史官记载听得一脸不耐烦,特别想大吼一句来人把这家伙拖下去斩了。刚想喊时却又想起自己身边已经没有再可信任的人。他叹口气,放弃得挺颓然。
      孙仲谋同学一直不觉得自己绿了。就算他把陆逊嫁出去……啊不对,是送出去的那一刻,他也觉得没事啊我并不绿伯言反正是我的。但那天他大哥的亡灵在床前一下一下逗他玩“仲谋你怎么绿了”时他才忽然难过得想哭,他想他终于失去陆逊了。
      到底欠他一句什么呢?
      和后来拉着陆抗的手满脸悲痛后悔又心想这应该是我的儿子不太一样,很多话不给那个人说就失去了本身的价值。你看如果他对陆逊说我爱你史官会大惊小怪“哇吴主是同性恋”而他对陆抗说“我爱你父亲”史官只会淡淡一笔“吴主知错能改”……何况当事人都听不到了你说还有个鬼的用呀。
      不过到底欠一句什么?
      我想大概是对不起吧。
      没经过考证也没背景。反正情节喜好不都是由一群傻子瞎想出来的吗讲真的千年后到底谁还会在乎那历史尘埃中的两个人到底做了些什么想了些什么。说白了这些密事不过是痴子做来傻子看,而那群傻子还当了真……为千年前的故事哭得那么悲哀。
      大概真是这样的,而这才是历史存在的意义。
      孙权最后出去猎马时是一个晴日,垂垂老矣的皇帝不知怎么的兴致来了就想出去看看,还偏偏要骑马……大臣说不过他只得作罢。而这位将死之人精神居然挺好,每路过一片土地都两眼放出些许活力。在有片江水前他停下来笑着对空空的身侧说道:“小鹿你瞧,这个地方我们曾经还一块来玩过啊!”
      他勒转马头回首看去,那江畔的草原是一望无际的绿,如同三十年前所有人都还在的春天。
      ———end———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01-13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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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01-13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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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8-01-2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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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逊】不老梦
            *ooc,欢脱
            *关于江东纵火团
            *题目撞很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取这个,可能因为用了狐不举太太的不老歌的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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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说的这个题目有些时候乱七八糟毫无意义,比如不老梦什么在已经高龄的吴大帝看来简直扯淡。因为众所周知没有任何事物会永远不老永远年轻,哪怕是七星灯续命也就开个玩笑而已,你看那家的孔明死的比小鹿还早。
            那么孙权也许会想:“到底什么永远不老?”
            好吧孙权可是很忙的没有时间想这个。按照后人不靠谱的观点来看,在小鹿死后吴大帝只做三件事:放飞自我,完成小鹿的遗愿,给小鹿找接班人。同人文都没时间看哪来的时间想七想八。
            不过为了行文需要我们假定孙权有一天忽然思考这个问题,此时他两眼昏昏沉沉的看着宫外,春秋已逝,屋檐上的青龙亘古地守候着陈旧的太和宫。
            留在他心中最难以磨灭的印象大概是他那个风流倜傥的周家哥哥。
            委实讲评价周瑜风流倜傥对于这个东吴第一的大都督实在有点亏……周公瑾臣亦择君你不说,周公瑾安邦定国你不说,周公瑾火烧赤壁你不说,偏偏要说他风流倜傥。
            孙权努力回忆却只记得起来在赤壁的红莲盛宴中周家哥哥转过头对他浅浅一笑,桃花眼流转的便是家国天下。那是孙权一生中见过的最绚烂的景色,和火焰一样成就了一个不老的梦想。
            那个笑说不清道不明是什么意思,孙权暗自猜测出了一点悲伤的意味。毕竟有那么几年周瑜都没好好笑过,“曾经沧海难为水”,遇见孙策似乎用尽了周瑜一生的快乐,后面的岁月就全用去忧国忧民。
            哦,除了忧国忧民还顺便装x,连着孙策的份一起帅了。
            晚年的孙权回忆起那个笑容,终于有点顿悟的感觉——“如果你哥哥能看到,该多好啊。”烈火中英姿飒爽的周家哥哥大概想说的是这句话。
            如在所有后世**粉心里所认为的一样,周瑜永远正直,永远坚毅,永远年轻。
            当然偶尔会冒出“纯良的贵公子”这种玩笑的说法,孙权觉得还是有一定的理论依据的——每次他二哥对他大哥纯良一笑时……“大哥您保重我没法救你了。”周家哥哥内心的邪恶和外表的纯良在某种程度上形成鲜明对比。用我们今天形容词这也叫腹黑,不过用来评价周都督挺负面暂且不表。
            周家哥哥遇到孙家哥哥之前是很善良的,离开孙家哥哥以后是不太善良的。他的心里有一团火一样的东西越烧越旺越烧越旺,在孙策死后所有人都以为那火也会就此熄灭,可好像恰恰相反……赤壁不小心没控制住就祸及了曹公。因而如果我们假定周都督的设定是纯良挺委屈曹老板的。
            “周公瑾是纯良?那么我大概是傻白甜咯?”——来自有可能会对此吐槽的曹老板。
            不过他没机会如此吐槽了因为不多久周瑜终于去世。这个消息真是普天同庆。魏蜀两国心想嗯太好了又去了一个对手哈哈我们可以趁机借荆州不予归还,孙权则有点难过地在角落画圈圈“公瑾啊你那么着急去见我哥有意思么……好吧如果这是你的意思我也拦不住你……”
            他又想了想画圈圈道:“那个……哥啊,我对公瑾挺好的没渣他……你别没事就托梦来吓我啊真的……你们俩还顺便保佑一下我们江东吧别玩的太嗨把我忘了……”
            对于头脑十分清醒的人来说,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更何况,这次终于有人陪他一起走下去。那并不是算是一次悲伤的送别。
            所以那个站在火中朝身后微微一笑的人,确实永远年轻,因为他不曾老去。
            第二个不老的事物同样和火有关,撇开江陵不谈虽然江陵也是浓墨重彩,孙权想到的是夷陵之战中某个披着战袍的身影。这个身影看起来就像死神一样,重点是这个死神还腹黑,和孙权纠缠了几十年才撒手人寰。
            吴国的主攻们性格不一然而武将都很腹黑,所以孙权才那么爱看着不太腹黑的吕蒙——简直出淤泥而不染,万花丛中一点红。
            陆逊火烧连营时风也挺大,他一个主帅站在山顶吹风。孙字战旗在风中猎猎作响,和他的战袍一样被血染得猩红。他也是莫名其妙就转身一笑,笑得很是不屑的味道。
            这时胜券在握的情况下他还能很淡定地给孙权写道:主公我不想追了我想你了可以允许我回来么。那个落款二字写得又委婉又狂傲。
            孙权撑着脑袋读信:好吧我批准了。
            后世人如此记录这场旷世之战:
            “其舟船器械,水步军资,一时略尽,尸骸漂流,塞江而下。”
            所以说孙权讨厌和他的大都督们说话,每次说话时那几位大都督都笑得不明不白的简直腹黑的典型。尤其是那啥啥啥的最后一位大都督……“我想去骑马”“主公请您三思”“我想去打架”“主公请您三思”“我想干曹丕”“主公请您三思”——然后孙权炸毛了真的去干了曹丕——于是他懂了腹黑的话有时还是必须要听。
            不是他撤退时跑路还来不及,陆逊悠悠闲闲断后顺手杀了个回马枪把曹军吓得不知今夕何夕。
            不过我们还很严肃地探讨攻受的问题,当初陆逊改名时绝对抱有满满的恶趣,翻开手边的古汉语词典666页可能会找到逊的繁体,仔细再瞧似乎是愻,不知改名的人怎么想的反正要么出自孙权要么出自陆逊的手笔——不给后人留点yy简直对不起官方。
            当然这两人都不会承认的,毕竟腹黑毒舌就是腹黑毒舌。虽然吴主一直吐槽身边大都督都外顺内黑不过他可能忘了一件事叫做……“有其主必有其臣”?上梁不正下梁歪,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尤其是喝醉了要求小鹿跳舞这件事。可惜当时没有人物速写我们无法知道小鹿听到这要求后表情如何。估计是相当灿烂。也有概率是什么表情都没有,拿起剑就上去了(内心想捅孙权十万八千次)。听说那天吴主是喝醉了的?不过谁知道有没有喝醉故意装的呢……后来觉得不尽兴还自己任性地上去和人家对舞。吴主的黑是由内而外的,至少小鹿外表没有那么明显。
            不过应该是这样引用喜欢他们的人的评价:
            “他俩都挺腹黑的,孙权腹黑纯粹就是为了腹黑而腹黑,陆逊腹黑就考虑的比较多,以防被打脸,俩人都属于腹黑久了想放飞自我,差别在于孙权一放飞自我整个江东都怕了,陆逊放飞自我整个三国怕了。”
            孙权看陆逊时总能看出他心中那团除了黑毛以外的火焰。或许“小周瑜”的称呼不是随便叫叫的也有一定根据,他们都是那么热切的渴望胜利,那么热切地爱一个人,那么热切地想让江东的火焰点燃华夏九州。
            直到后来的“三分自是多英俊,又显江南陆逊高”……也是个不老的神话啊。
            所以看着小妹写的权逊同人时里面“文弱书生逊x霸气总裁权”……孙权差点没把书页撕个粉碎——小妹你果然嫁过去了就会黑东吴了!!你个胳膊肘往外拐!!我去你的文弱书生逊,文弱书生??你当我们东吴的大将军是只说废话的吗??你知道老哥我制服陆逊花了多久吗!!我们东吴的大将军是开在火里的红莲,那些骄傲的身影变成了人间的传说。
            不老不歇,不死不休。
            “唯有亘古寒风,能安葬浮生,至死不渝的一场梦。”
            孙权也是偶尔会做梦的,年纪大了梦境不太真切,那些过往的身影就像火焰般耀眼也如火焰般熄灭。他从梦中醒来时太初宫刚好被雷劈了,燃烧着的跳动着的又有些像鬼火,不如当年的鲜红了。
            他想,陆逊是死了吧……可为什么他死了呢?我并没有想让他死啊。他会不会原谅我呢……
            如同后世很多人说的“孙权逼死陆逊”,以及愚蠢的作者原先相当认同的观点。但诸君不妨笑一笑,孙权骂的人有多少,陆逊不过是其中一个而已,要说骂死那江东一半人都得要死了。孙权前一年才给了陆逊最高官职,然后第二年立刻就要铲除?当时兵力几乎都在陆逊手中,他如果真心要害小鹿,就不怕陆逊从武昌一摔桌子怒气冲冲“我***啊孙仲谋!老子不管你了我要造反!”……如此?
            呃……***的意思不是在骂香香。
            打压士族的说法便更有意思了。那时当官的都是士族,读书人都是士族。放今天就是政府打击大学生让正在上幼儿园的作者出任要职……ORZ好吧开个玩笑。
            不过不管怎么说,陆逊最终就那么淡定地去了。
            好像无数个日夜他微微一笑——没人猜的到这个腹黑的家伙到底在想什么——他鞠躬说:“主公请三思。”
            至于他到底有没有像我们一样误解孙权的意思……孙权可能也永远不知道。史学家永远不知道。我们,更不可能知道。
            雷犯庭柱,是有忠臣死了。火烧太初宫,跳动的火苗,就像另一个长长久久却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孙权默默看着那火焰,最终叹口气道:“用武昌宫的柱子……来换。”
            ————————————————
            ————————————————
            不老的到底是什么?
            “那会使我们不朽吗?”
            关于希望,关于青春,关于执着,关于爱,仅此而已。所有人都不会不老,沉浸在一场旧梦中,如同最盛大的告别。
            不死不休,至死不休。
            江东纵火团并不年轻,只是他们活在我们心中的模样永远年轻。就好像开头说的无数个**粉如我的想法:永远正直,永远坚毅,永远耀眼夺目。
            他们从历史深处走来,在桃花尽头回首,或隐忍而谦逊,或骄傲而张狂。坦坦荡荡地笑着:我江东子弟何惧于天下。
            ————————————————————
            “有多少人能千古流芳?有多少人能尽兴而活?
            请你且看我!
            ——要让这天下都烧起不灭的火焰,要让这天下都知道江东的绚烂——那才算玩的痛快!”
            ——————————————————————
            我江东子弟何惧于天下。
            就让这火,再次烧起来吧。
            ————the end————


            IP属地:江苏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8-01-2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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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看!!!!!!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8-01-26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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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当给自己存档了。反正各种短篇都堆在这里吧…偶尔会有中篇【几乎不可能】


                IP属地:江苏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8-01-26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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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写得好好!其实我很想知道伯符是靠什么把公瑾拐回家的……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8-02-05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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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炒鸡喜欢大触的文,疯狂打call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8-02-10 09:41
                    收起回复
                      顶,膜拜大佬文笔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8-02-25 09:20
                      收起回复
                        【权逊】三分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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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书房里一直燃着熏香。
                        是因为熏香的材料,对于一个保存毛笔的地方降低湿度,而这种熏香让人心神安宁,倒也不会突然在写字时暴躁。
                        陆逊握着毛笔宕开第一划时还有些生涩。羊毫没有散完,墨水显得团而密,微微浸在素白的宣纸中一层一层扩张,像山水画的笔法。
                        他在砚盘处匀墨,不常用的左肩却被按住。有人带着笑意地问:“又在写什么?”
                        “写字,”陆逊不动声色地避开那只按在肩膀上的手,“写一副挂书房里。”
                        “哦?内容是什么?”
                        “闲人勿扰。或者闲人勿进,”陆逊笑了起来,三分真诚七分调侃,“孙仲谋与狗不得进入。”
                        孙权在旁边坐了下来,一副被伤了心的脆弱模样,他撑着脑袋俯在桌子上,眉毛略微上挑:“大过年的为何用素宣,与我去换个红纸来写春联吧。”
                        02.
                        陆逊第一次见到孙权时,绝对不算是愉快的经历。
                        两人都在同一书法社学习,不过一个习楷一个习隶,虽说不曾相差甚多,可毕竟有些许不同,倒也没什么交流。
                        书法社每年固定的联谊会要求贡献作品,本有两幅入选,哪知校方却起了玩心,说是让两个合为一个,半楷半隶——再交出满意的作品。负责人不敢忤逆校方,只得将此事转告与权逊二人,说是必须在一周内搞出合作的东西。
                        陆逊走进负责人办公室时,已有一人站在那里了。
                        “我拒绝合并,”那人语气十分强横,“书法是艺术,不可以拿来玷污。两个搞在一起就像硬生生地把五言律诗结合现代体,简直哗众取宠莫名其妙擢发难数不可理喻。”
                        一身朋克装扮,头发染的是金毛,牛仔裤不知是款式还是故意的弄出破洞,耳朵后夹了根烟——整一个不良混混的形象。陆逊心暗说这倒是有趣,没料到书法社还掺杂如此人等,本以为习字之人都需是修身养性,今日也算大开眼界。而那个金毛并没注意陆逊的存在,他继续说了下去:
                        “我也看了你们说的陆伯言的字,虽然大气但略显孤傲,笔锋过于清冷,很难和我的类型对上。而且他过于注重细节,我却是更看好整体,这两者难以融合。”
                        “其实我真心觉得他没我写的好看。”
                        “还有——我拒绝和男性合作。没意思。”
                        金毛最后一句话带了明显的上挑语调,轻浮嚣张得让人觉得他特有针对。陆逊在门口轻咳了一声,皮鞋沉稳地踏在地板上。
                        接着不失友好地对屋内的两个人笑笑。
                        “关于合并的问题,我也是这么觉得。尤其是您的最后一句话——”陆逊笑起来眉眼盈盈,说不出的自信自许。
                        金毛抱着手臂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于这个不速之客倒没表现出多少的惊讶和对自己发言的懊恼,仿佛早已预见事情的发展。
                        “我也讨厌和随便评论别人不负责任用词不当骄傲轻狂并且鞋带都不系好的家伙合作。没意思。”陆逊撂下这话,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办公室。
                        03.
                        吃饭没带钱是不是很无奈的事情?
                        所有人都会这么认为。
                        出了校门因为自己书法被否定,虽不会太在意却多少影响了心情,尤其是那人最后近乎调戏的语气让人更加不满。陆逊暗自感叹书法社也算鱼龙混杂,他找了家面馆随意坐着,然后便开始平复心情地看书,一会就把这些抛掷九霄云外去。
                        接着才发现,自己忘带钱了。
                        这就颇为尴尬。陆家少爷也并非没有银行卡,可这小店似乎不太支持。手机没电叫人送同样不成,他正为难如何是好时,一个有点熟悉的身影走到了台前:“我买单。”
                        黄毛笑得一脸纯洁无害。
                        不知是先表示感谢还是先质问你怎么跟着我,不同的心情让陆逊一时没话说出口。黄毛无比自来熟地坐在了他的对面:“你就是陆逊陆伯言吗?”
                        “我是孙权,字仲谋,”他拿出自己的学生证指给对面一脸懵的人看,“书法社隶书协会副会长。”
                        陆逊哦了一声心想关我什么事。但不失礼貌他还是点点头:“陆伯言,书法社楷书协会会长。今天多谢您了,我会把钱还上的。”
                        孙权笑了起来,他耐心地等陆逊收拾好东西走出门,自己也尾随而至。陆逊虽说对此人并无好感,但倒不至于心怀怨恨,因而驻足挺无奈地道:“您还有什么事吗?”
                        “也没啥,我就是问问,”孙权停下脚步,站直身子还略高了些,“你对我今天在办公室里说的话……介意吗?”
                        “您说的很对,我并不介意。”
                        “这样啊……”孙权挠挠头,“其实我没有看过你的字。那些都是为了敷衍瞎编的。”
                        世家公子的礼节让陆逊选择了保持微笑,但理智告诉他现在应该转头就走,如此纠结下陆逊沉默,心里暗叹无法交流。
                        孙权见势又道:“我是说,我后来去看了你的字觉得写的真心好看。……要不我们合作吧?”
                        他的眼睛亮亮的,真诚恳切,完全看不出之前在办公室里的嚣张模样。确确实实在发出邀请了,这一点让他对面的人一时无法反应过来。
                        孙权摆了个立正敬礼的姿势,接着伸出手竟是一本正经的见面礼仪。他的手粗糙宽厚,指节处还有长期握笔留下的没洗干净的墨痕,并不像一个习字之人应有的基础保养。
                        陆逊想了想,最终也伸出手象征性地握住:“好。”
                        04.
                        事实上两个水平不低的人完成一件作品并不需要多长时间。但从那以后孙权就频繁地去找陆逊,每日的花样不尽相同,约去吃饭约去游泳约去买书,似乎是有点死缠烂打了。
                        一个人的字很能反映出这个人的品格,陆逊的字体清瘦孤高,孙权的字体大气豪放,明明是隶书却写出了不同的飘逸感,可谓奇观。他连着追了几天,最后说:“你要不试着当我的男朋友看看?”
                        陆逊只当他在开玩笑。没想到第二天孙权就真的开着车来接他:“走,一起回家。”
                        陆逊皱皱眉说孙同学您先冷静,别开玩笑了。孙权笑道我没开玩笑啊,我超级认真的。字如其人,不知伯言喜不喜欢我这个人?
                        话说的是有些莫名其妙。
                        当事人只当他孩子心性,并不加以理睬。书法社再次开社后孙权便搬迁到了楷书这里来,说是要勤奋学习。楷书协会每周都上一次免费教课,主讲是陆逊,其间会有两个小时是教师辅导,手把手交的那种,一般只针对笔都拿不稳的新人。
                        孙权也参加了这个课程,他两眼笑得狡黠地看着陆老师:“我也想学楷书。”
                        陆逊虽是为难倒没有拒绝,他覆在孙权的手上教他如何行笔,起承转合,横平竖直捺方正。按理来说一个隶书大师根本不需要这些基础教授,隶书楷书本就很像,无师自通完全没问题,然而孙权表现得像一个乖巧的小学生,无邪地抬头说“老师您看是不是也辅导我一下。”
                        陆逊觉察到了不对是大约两分钟后,孙权被他握住的爪子不安分地开始这里摸摸那里挠挠,弄得他手心一阵痒。
                        “孙同学,请您静下心来写字。”
                        当意识到警告没用后陆逊采取了最简单的措施,他右手手肘微侧,勾住了一边的墨盘,于是bang的一声厚重的研磨盘摔在了孙权的衣服上,溅开了大片的墨花。
                        毛笔墨水不同于圆珠笔,弄在布料上是很难洗去的。陆逊心情颇好地往后退了一步:“孙同学怎么这么不小心,赶紧去清理一下。”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孙权整整衣服,用颇为玩味的眼光看着那个远去的背影,却不知在想些什么。
                        2006年的春节陆逊留在了学校无法回家——也不是无法——只是不想回去罢了。父母都是政界人物,因而是千方百计逼迫儿子从政。
                        陆逊自幼接触许多不成文的政界规定,他本人却还存着一颗素心,自是对污浊的官场有说不尽的厌恶情绪。原是想学理科研,被父母改后只得学文。本科时发现自己书法倒有造诣,于是对原先的政治专业爱学不学,想着以后去当一个书法老师也好。在上面的人看不清底下,教人书法反而更加实际,净化心灵。
                        学校冷冷清清,他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就往外散步。没料想的是刚一出门,熟悉的面孔便晃到了身前:“哇。小鹿你也在这里。好巧。”
                        “您也不回家?”陆逊习惯性地警惕。
                        “我哥他们有事,我父母出国了,回家没啥好耍的。今天本想在学校帮图书馆整理书籍的……这不,就遇见了你。”
                        陆逊笑笑,装吧,图书馆门都锁了。
                        “一起去吃饭吗?”孙权很自然地发出邀请,他的羽绒服洗得干干净净,散发出肥皂的清香味道。
                        这便没有拒绝。节日里多一个伴是比孑身更有些许过年的意味。两人家境皆还不错,挑了平日不会去的餐厅喝茶闲聊。孙权是很阳光开朗的青年,确切说叫大男孩更好,随口的段子有趣而不失分寸。
                        孙家也是政界。“虽说不想,可以后肯定会走上这条路。”他很坦然。玩世不恭的装扮并没有对他的话起几分说服力,反倒是使人颇为怀疑。
                        “我以后,想当老师,”在街上闲逛时陆逊道,“教会更多的人素雅的思想,让他们活的更好。”
                        小街上叫卖的地摊很多,花样玩意异彩纷呈。瓷娃娃二手书,过节了城管也回家不在意这些商贩罢。两个人在看春联,虽说可以自己写来贴上,欣赏他人的字体同样是一种乐趣。
                        陆逊常常会觉得孙权这样子不适合练习书法,书法需要心静。孙权看起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吊儿郎当败家子模样。可接触下去还是有趣的人,并非想象中无理粗鲁,虽偶尔任性但能识大体。他应该过的纠结,陆逊心说,和自己一样有不想做却不得不做的事情。
                        走了没几步,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流冲散了两人的联系。叫卖声仍然不绝于耳,陆家公子平日来这种地方较少,回过头找到孙权时不禁哑然失笑。那个大男孩在一个卖横批的摊前蹲着,眼神固执入迷。
                        那横批字体很好,但格式不对。两人皆是一眼看出。
                        练习书法的人总会被委托写各式各样的对联,亦过手横批,都清楚横批往往从右至左写去。古时的传统,如今没几个商家遵守了,只有习字之人自己写着玩的还默默坚持如此习惯。
                        许多文化在传承中被遗忘淘汰,过去写书法都是举头三尺有神明,而如今墨水都可以用腐水伪造,不得不令人万分感慨。
                        感慨过去,还是释然。
                        却也有人执着
                        ——比如孙权。
                        陆逊是陪着他挨个挨个给厂家打电话折腾了一下午,虽然两人都不清楚这些电话有没有用处,可做过的事情胜于放弃,自己去干了才不留遗憾,两人都是知道。
                        还是,想挽留点什么下来,哪怕就只有一点。


                        IP属地:江苏15楼2018-03-0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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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好甜啊啊啊啊(原地爆炸)(●'◡'●)ノ❤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8-03-02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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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来自iPhone客户端18楼2018-03-02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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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8-03-08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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