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林森浩的死看律师的职业操守
林森浩,一名研究生学历的高材生,在12月1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由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注射死刑,一条鲜活的生命变成火葬场的骨灰,令人感伤,虽然他罪有应得,但他本来是可以不死的,这个责任律师难脱干系!
以前,我发过不少帖子,我的观点是,林案在法律上已经是铁案了,因为此案证据链极其完整,林森浩的行为是蓄意的,而且杀人既遂,别再讨论说林森浩没有杀人的动机!中国的刑法中,动机并不是要素!中国的刑法,是通过你的一系列行为,来裁定你有没有杀人的故意;林森浩蓄意投毒,而且在黄洋住院乃至病重转进重症病房后,他仍然不说出实情,最终的结果是黄洋死亡,那林森浩的故意杀人罪名就成立,犯罪结果导致被害人死亡,又没有自首、立功等任何从轻环节。那一名合格的律师,就应该明白地、清清楚楚地告诉林森浩和他的父亲,这个案子,如果不能获得被害人家属黄洋父母的谅解,100%是死刑立即执行,不应该再接这个案子,而应该履行对林父的告知义务:林森浩活命的唯一可能,是你们去尽力争取黄洋父母一定程度的宽恕与谅解,这个案子从法律本身来说,律师已经没有任何作为的空间了!至于林父采纳与否,那是林父的事!但一名有职业操守的律师,应该将这一正确观点准确地表达给林父!
可是一审的江律师,为了赚几万元律师费,没有尽力去这样做;二审的唐志坚和斯伟江,为了出名或扩大名气,也没有这样做!(大伙再看看杭州保姆纵火案的律师党琳山,他为了出名,直接退庭了。。。,可以想见律师都是些什么货色?!)
所以,这些律师,也许他们有些名气,但在人格上,他们都不配做律师!
真正的好律师,应该第一时间告诉林父;这个案子,没有请律师的必要了,您儿子林森浩活命的唯一可能,是你们尽力去争取黄洋父母的宽恕与谅解!而这个,我们作为律师,没有作为的空间,需要你们作为施害人家属,自己想尽一切办法去争取!
倘若如此,林森浩有很大可能不死,已在某监狱高高兴兴的服刑一年矣!
天下律师共慎之!
林森浩,一名研究生学历的高材生,在12月1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由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注射死刑,一条鲜活的生命变成火葬场的骨灰,令人感伤,虽然他罪有应得,但他本来是可以不死的,这个责任律师难脱干系!
以前,我发过不少帖子,我的观点是,林案在法律上已经是铁案了,因为此案证据链极其完整,林森浩的行为是蓄意的,而且杀人既遂,别再讨论说林森浩没有杀人的动机!中国的刑法中,动机并不是要素!中国的刑法,是通过你的一系列行为,来裁定你有没有杀人的故意;林森浩蓄意投毒,而且在黄洋住院乃至病重转进重症病房后,他仍然不说出实情,最终的结果是黄洋死亡,那林森浩的故意杀人罪名就成立,犯罪结果导致被害人死亡,又没有自首、立功等任何从轻环节。那一名合格的律师,就应该明白地、清清楚楚地告诉林森浩和他的父亲,这个案子,如果不能获得被害人家属黄洋父母的谅解,100%是死刑立即执行,不应该再接这个案子,而应该履行对林父的告知义务:林森浩活命的唯一可能,是你们去尽力争取黄洋父母一定程度的宽恕与谅解,这个案子从法律本身来说,律师已经没有任何作为的空间了!至于林父采纳与否,那是林父的事!但一名有职业操守的律师,应该将这一正确观点准确地表达给林父!
可是一审的江律师,为了赚几万元律师费,没有尽力去这样做;二审的唐志坚和斯伟江,为了出名或扩大名气,也没有这样做!(大伙再看看杭州保姆纵火案的律师党琳山,他为了出名,直接退庭了。。。,可以想见律师都是些什么货色?!)
所以,这些律师,也许他们有些名气,但在人格上,他们都不配做律师!
真正的好律师,应该第一时间告诉林父;这个案子,没有请律师的必要了,您儿子林森浩活命的唯一可能,是你们尽力去争取黄洋父母的宽恕与谅解!而这个,我们作为律师,没有作为的空间,需要你们作为施害人家属,自己想尽一切办法去争取!
倘若如此,林森浩有很大可能不死,已在某监狱高高兴兴的服刑一年矣!
天下律师共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