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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区业委会的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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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颐和城的业主,在入住以来深受物业不作为的困扰,先是车辆乱停乱放所谓的人车分流根本看不见一点影子,草坪的破坏无力修复,绿化树木大量死亡,卫生收拾不及时,公用照明设施大量损坏维修不及时,这些都是存在了很长时间的了,我们努力成立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园区秩序有所好转,各个方面都有所改善,但是距离1.6元/平的物业费来说还是不足。
在2017年11月辽宁省通过了一个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2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学习这部条例想在这里给我们的社区建设提供一些建议,个人想法很不成熟,但是又不吐不快。
由于颐和城二期就目前来说入住人数按户算已经有1500多户了,人员分散到各个楼里面,楼与楼之间业主存在的问题也不近相同,所以我个人想采用楼宇业主代表形式来组成基层业主组织,个人建议超过200户的选举两个楼宇代表,少于30户的小型楼宇加在一起选1名楼宇代表,个人建议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代表参与竞选,并且把这项写进颐和城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中,由部分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由未进入业主委员会的业主代表组成监督团体,这样做可能就可以抑制一些不好的行为发生。
而且现在颐和城小区业主全部签署都是前期物业合同,根据条例文件指示,我们在没有业委会的前提下召开业主大会由社区部门执行全体业主的决议,进行公开招标签订新的物业管理合同。
具体实施办法
1、首先由社区公布选举本楼楼宇代表,每位楼宇代表直接向社区负责,选举楼宇代表时也同时向业主拿到公开招标重新签订物业合同的授权资格。
2、如果业主授权超过50%就说明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而业主代表已经拿到了业主大会的投票结果超过50%的业主同意公开招标重新签订物业合同,这时所有业主代表商量出一个时间地点,进行公示。
3、招标以后重新签订物业合同,开始走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个人对业委会的一些建议
经过一次失败的自行解散的业委会,发人深思,怎么样才能让业委会真正运作起来,而不是某几个楼或者小群体的工具,做到楼楼有代表,代表有权利这样才能消除误解,资源平衡。根据条例的指导业委会是全体业主决议的执行者,由于颐和城业主数量庞大所以我个人建议以楼宇代表形式形成基础,全体业主决议就是全体楼宇代表的决议,或者说由楼宇代表真正去统计每位业主的真实想法,每位楼宇代表都有向业委会提出议案的权利,同时只有业主代表才能进入业委会成为委员具有表决权,业主代表有提案权没有表决权有监督业委会的权利,业委会成员具有提案权和表决权受所有不在业委会里面的业主代表监督,现在信息时代如此方便个人建议通过视频记录,通过直播的方式向全体业主公开会议全过程。业委会的任何会议都需要有监督权的业主代表列席会议方可举行。这样可以快捷的把业主的诉求通过业主代表反应上来,同时也可以减少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质疑和误会,如果不通过代表每一户都为一个单位向业委会反应,业委会一定是处理不及时或者是重复反应更多,业主和业委会之间矛盾会随着时间更加多。业委会的职责是业主跟物业的沟通桥梁,需要清晰明了问题,跟物业商榷具体的办法给予业主回复,每个楼的事情都有自己的独立性,所以代表很重要。


IP属地:辽宁1楼2017-12-23 21:37回复
    说的很好啊、我是2期的还没入住、颐和城的物业很差吧、应该有业主委员会去和物业沟通把园区环境建设好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8-01-1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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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颐和城二期业主,方便加个微信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9-07-25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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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二期业主,咱们有业主群吗?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9-08-11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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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颐和城二期有业主委员会吗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21-09-10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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