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廉桥镇兴廉大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6-11-22 中国招投标网
邵东县廉桥镇兴廉大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61121_1054724160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县廉桥镇兴廉大道改造工程已由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邵发改审【2016】1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邵东县廉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邵东县廉桥镇兴廉大道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邵东县廉桥镇;
2.3 规 模:该工程为邵东县廉桥镇兴廉大道改造工程,兴廉大道为邵东县廉桥镇路网中东西向一条城市主干道。东起车站路西至廉禾路,共长743.58米;分幅形式为:4米人行道+3米绿化带+7米车行道+3米绿化带+4米人行道。包括路基、路面改造,雨污管改造,人行道;路缘石改造,综合管线改造,路灯改造、绿化改造及交通设施工程。本工程总造价约为1130.59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该工程的机械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设施等(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 1人、安全员1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拾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 年 12月 13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时间从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5日,每天的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
联系人:郝 亮(经理)
电 话:010-58977952
手 机:13146799092
传 真:010-58977952
招标一年后的兴廉大道
发布时间:2016-11-22 中国招投标网
邵东县廉桥镇兴廉大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61121_1054724160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县廉桥镇兴廉大道改造工程已由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邵发改审【2016】1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邵东县廉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邵东县廉桥镇兴廉大道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邵东县廉桥镇;
2.3 规 模:该工程为邵东县廉桥镇兴廉大道改造工程,兴廉大道为邵东县廉桥镇路网中东西向一条城市主干道。东起车站路西至廉禾路,共长743.58米;分幅形式为:4米人行道+3米绿化带+7米车行道+3米绿化带+4米人行道。包括路基、路面改造,雨污管改造,人行道;路缘石改造,综合管线改造,路灯改造、绿化改造及交通设施工程。本工程总造价约为1130.59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该工程的机械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设施等(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 1人、安全员1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拾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 年 12月 13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时间从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5日,每天的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
联系人:郝 亮(经理)
电 话:010-58977952
手 机:13146799092
传 真:010-58977952
招标一年后的兴廉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