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满3个月才可申请州担
2017年10月1日起,对于走Category2途径的申请人,无论是申请190还是489,需在塔州工作满3个月才可以申请州担提名。
也正因为有了工作经验的要求,该类别原来叫做job offer,现在改成Working in Tasmania了:
也就是说,以后有job offer还不够,还需要在真实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满3个月,才可以走category 2申请塔州州担。
州政府对岗位和公司都有一定要求,例如满足每周35小时的全职工作,或者是多个兼职工作;公司需要已经经营一年以上,并且对申请的职位有真实的需求。
如果不是塔州、南澳等地的毕业生,但是想通过Job Offer或者工作等条件申请州政府担保,可以了解如何在塔州、南澳等偏远地区找到符合州政府担保条件的真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