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常感谢公安民警的救助,不然我的家属就没命了。”昨日,刘某对参与营救的公安消防人员说。 2017年10月16日10时20分许,汝南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高富强在执行公务途中听见有人高喊:“有人跳河!”高富强立即停车,发现一名女子跳入县城西护城河内欲轻生,于是赶到河边与其交谈,稳定其情绪。 经了解,该女子因被老公赶出家门产生轻生的念头。无论民警怎样劝说,该女子一直情绪激动,数次要松开拽住的水草自杀。考虑到水深加上近日雨水多导致水流较急,高富强急忙拨打110、120求助。 汝南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指派公安消防部门出警。 接到指令,公安消防人员5分钟内赶到出事地点。高富强与先后赶来的汝南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指导员张贺生、三里店派出所副所长姚汝东商量施救方案。女子看到河边围观的群众较多,又见消防战士欲行施救,便往河深处挪动,随时有被河水淹没的危险。在反复劝说无效的情况下,10时55分,高富强电话联系上其家人以让其接听电话为由转移其注意力,张贺生指挥消防士兵杜凯瑞、黄金生跳入河中将其牢牢抱住,合力将其救上岸。随后,该女子被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急救中心救治。 经询问,该女子是湖南人,在一家美容理发店工作,因与自己的老公刘某在小孩的教育问题上意见不一致,被老公赶出家门。她一气之下,产生了轻生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