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案底,政审方面的问题
2021年一天晚上我陪同和姐姐姐夫一起去一老赖哪里要账。期间,因为姐夫没有母亲,老赖又言语辱骂姐夫母亲,姐夫一时愤怒边就和老赖扭打了起来。老赖长的比较魁梧,一时间把姐夫压倒在地,我看到后脑子一热就冲上前把老赖拉开,并用手捶打了老赖几下。后来报警了,警察把我们双方人带走了,我因为受了伤先去了医院,姐姐和老赖被关在警察局一个晚上。第二天上午,警察叫我过去,先问了我伤情,然后就让我脱掉衣服换上他们的衣服,拍照,做笔录。姐姐姐夫怕影响我的前途,就选择和对方和解了。但是!双方和解签了调节书后,警察还是让我们双方人员包括我!挨个挨个的采集了指纹、声音、脚码!然后接近中午才让我们离开。请问我这构成治安拘留吗?会留有案底吗?我以后是想考公务员,声业单位的,这个事件会不会影响我以后考公检法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