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陆世菼的调查,隆和玉、隆昌玉等商号的股东也是侯庆哉,与协和公同一股东。隆昌玉出现在库伦的时间较晚,道光二十二年(1842)有隆昌京,后来改为隆昌玉。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的商卓特巴衙门和四部盟长于同治十三年(1874)上书清帝,说汉人新建的房屋和店铺妨碍了弥勒形象仪式的举行,这些商号是来自北京的万盛号、天德通、源聚裕、隆昌玉、昌兴号、万通号、长兴厚等。光绪十二年(1886)的调查有隆昌玉、隆和玉。光绪三十四年(1908),隆和玉的分号有东隆和玉、西隆和玉。《外馆杂货行商会》记载隆和玉的分号有隆升玉、隆昌玉、隆源玉、隆增玉等。这些商号专门贩卖丝绸、布匹,至清末放债给蒙古王公和喇嘛。孟榘《乌城回忆录》提到民初乌里雅苏台有华商大号17家,其中也有协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