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花园4.5.6号楼合同应于2016年12.31日交房,但工期延误,售楼部通知业主4个月后交房,也就是2017年4月底,结果到了4月底,又通知说再推迟两个月。前三栋1.2.3号高层定于2017年7月底交房,同样的往后延迟!导致很多业主生活受到影响,有的业主是用作婚房,有的业主是准备孩子上学用,多少大事都被一句工期延误,延迟交房给耽误了!时至今日,仍是一句不知何时交房,业主想看房,没有钥匙,但是交钱提前装修的话就有钥匙,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自己花钱买的房,如今连看的权利都没有了!问售楼部为何迟迟交不了房,售楼部回答说四号楼未验收,问为何没验收,这就不知道了!开发商是不是存在手续不全,导致房屋不能验收?买房时说会通北门,现在又说北门没有了,许多业主都是因为有北门,紧邻迎新街才买房,这属不属于欺骗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