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莲巧,身份证号610526198302143420,荆姚镇南姚村人。本人实际姓原,1982年7月生,原名不祥。大姐叫原小红,二姐原红丽,因其父谷有财属于入赘的上门女婿,家中姐妹都随母亲姓原。李莲巧于1999年冒用他人档案考入蒲城师范学体育,然后毕业被分配到荆姚镇初级中学,将户口迁入荆姚镇教育组,改名李莲巧并办理身份证,从此冒名顶替先后任职于明德中学,南姚村幼儿园,王子村幼儿园,孙镇中心小学。李莲巧亲口承认,当年考中专没有考上,不允许补习,冲着中专毕业可以分配一个有编制的正式工作,所以盗用了初中中途不念了的学生档案,于第二年继续考取了蒲城师范,有通话录音为证,李莲巧盗用他人档案冒名顶替性质恶劣,不仅不思悔改,还大言不惭,说蒲城几十年都是这样操作了,教育局也不敢把她怎么样。法律明确规定,冒用他人档案是违法行为,希望教育局秉公调查,严肃处理。麻烦大家转发一下